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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坏俩多月迟迟无法“上岗” 维修埋单起争执

来源: 燕赵晚报  
2013-11-25 09: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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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指示灯黑了俩月了。

  巷报头条·天滋嘉鲤北区

  近一段时间,天滋嘉鲤北区4号楼1单元东侧电梯坏了,物业说要申请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修电梯,却遭遇一些业主的反对,他们认为业主交纳的物业费中已包含了电梯费。双方争执不下,如今,这部电梯坏了有两个多月,迟迟无法“上岗”。

  业主:电梯维修该由物业管

  天滋嘉鲤北区位于大经街附近,小区内有6栋高层住宅楼。“罢工”的电梯位于小区4号楼1单元。记者看到,1单元共有两部电梯,西侧的正常运行,不时有人搭乘。而东侧的显示屏处于黑屏状态。

  “我们这栋楼32层,100多户,东侧电梯坏了有两个多月,物业迟迟不维修!就这一部电梯载客实在不方便!”刚走出电梯的业主王女士很不满。

  她说,小区的电梯常出“毛病”。三个月前,他们1单元东侧电梯突然“撂挑子”,物业曾派人过来查看,“可他们不说出钱修,反而要申请维修基金修电梯,还挨家挨户让大家伙儿签字。”她认为不合理而拒绝签字。

  另一位业主则认为,他们缴纳的物业费中包含0.3元/平方米的电梯费,“物业这是在逃避责任,借机动用业主的维修基金”。他说,多数业主拒绝签字,这部电梯就这么坏着,大家干脆“挤乘”另一部电梯,低层的业主有时就走楼梯。

  物业:签字同意申请者寥寥

  就此事,小区物业负责人刘先生解释说,他们2011年10月从前期物业接手这个回迁楼小区,刚一入驻,就发现小区电梯质量差强人意。4号楼1单元东侧电梯是今年8月27日损坏的,经电梯维保人员查看,确定是电梯钢丝绳断裂所致,更换费需要1万余元,电梯已经过了质保期,物业无力承担,按程序向市住房局申请动用维修基金, “1单元有住户124户,签字同意的只有50多户,暂时达不到2/3以上业主同意。”

  他说,物业确实向业主收取了0.3元/平方米的电梯费,可这部分费用主要用于维持电梯正常运行,还有日常维护和保养。“电梯小修,我们也就出钱了,可这属于大中修。我们向业主做过解释工作,可有些人还是不理解。”他说,现在他们也很为难,毕竟不能让电梯“带病”工作。

  那么,当电梯在质保期后出现故障,需要进行维修、更换时,是该物业出资维修,还是动用维修基金?18日,市住房局物业处负责人表示,电梯过了质保期,出现了故障需要维修、更换、改造时,可以向住房部门申请维修基金。因为电梯属于小区公共设施。

  按照《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维修基金,必须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

  居委会:积极协调尽快解决此事

  当天,记者就此事还联系了石市物协秘书长刘明,他解释说,随着高层住宅楼的日益增多,电梯在居民出行中担任着重要角色。因为电梯属于特种设备,物业必须要雇佣专业维保公司定期对电梯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这都需要支付费用,“物业向高层业主收取的电梯费,就包含支付维保公司日常维保的费用,以及保证电梯正常运行的电费,还有支付年检的费用。”他说,按规定,电梯费中不包含维修、更换、改造的费用,一旦电梯出现大故障,远远超出电梯费的支付范围,那么,物业或业委会可申请启用维修基金。

  据悉,该小区业委会正在进行换届选举。为尽快解决此事,当天,记者还联系了辖区东华路社区居委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知道此事,前期已经配合物业征求业主意见,可就是在业主签字上“卡了壳”,签字同意申请维修基金者寥寥。

  “我们一方面协助小区业委会尽快成立,另一方面继续做业主工作,让电梯尽快正常运行。”她说。(文/图社区记者杜慧)

 

关键词:电梯,维修,埋单,争执责任编辑: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