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邯郸市出台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2014年底起所有建制镇城区禁止黄标车通行,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11.5万辆黄标车,提前完成全省到2017年淘汰全部黄标车的任务。
针对黄标车分布散、归属复杂、缺乏规范有效管理等问题,该市将本着先城后乡、先公后私、先补后奖等原则,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属于注销状态的1.4万辆和连续3年未检的3万辆机动车,先行强制淘汰;以治理淘汰分布集中、污染严重的主城区1.6万辆黄标车为突破口,带动县城、农村地区完成淘汰任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淘汰约1.1万辆黄标车,引导广大私家车主加快淘汰步伐。对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该市将依法予以罚款并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