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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长:税制改革不意味每个人的税负都减轻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13-11-21 15: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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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继伟:税制改革中企业和个人税负应保持稳定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改革”二字贯穿始终,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其中重要一项。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是什么?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又该如何变局?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此接受媒体专访。

  两万多字的《决定》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单独作为一部分,重要性可见一斑。在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看来,下一步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方向是什么?

  楼继伟:一个是预算的科学和透明,第二是税制合理化,第三个就是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关系,把这个原则说出来,怎么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其实也是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社会管理、经济管理方面的关系。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中明确,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每年的两会上预算管理都会成为一个话题。楼继伟解释说,虽然这句话有些拗口,但是意义重大。

  楼继伟:带来的变化很多。税收不是一个预算确定的任务,而是个预期。因为如果预算我们确定了,平衡状态是重点,那么我们支出安排了,收入就必须完成,不然我们就扩大赤字了。从平衡状态转向支出,意味着税收不算任务了。不算任务有重大的机制性变化。如果算任务就会有一个顺周期问题,经济比较热的时候,完成任务当然就比较容易,财税部门就倾向于少收点,民间的钱越多,经济会越热。等到经济偏冷的时候,完成这个任务就不容易,就倾向于多收点,民间的钱少了就更冷。这就是顺周期问题,改成预期了,你就是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

  在所有与财税相关的改革,和“税”挂钩的总是分外引人注目。楼继伟强调,要保持宏观税负总体稳定。税制改革中,企业和个人的所承担的税负应该基本保持稳定,但是并不意味着每一个人或每一个企业的税负会减轻,而是有增有减,公平税负。

  谈到税负,还有一个不得不提的话题,就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滥,现在《决定》提出,税收优惠政策要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并要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楼继伟:一个是已经有期限的要确认期限,没有期限的要确定期限,然后取消掉,然后不开新口子,那些作为试验可以先行先试的政策,比较快地推向全国。应该实现各个地区比较公平的、平等的税收政策。

  如何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是改革关键所在。长期以来,就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央拿钱多,而办事儿少,地方拿钱少,但是办事儿多。楼继伟用数据说,中央本级支出的占比偏低。

  楼继伟:中央的收入占比和同等收入国家相比,特别是单一制国家相比都太低了,同等收入国家,比如印尼中央财政收入占到7、80%。我们的问题现在并不是要提高中央在收入上财力上的占比,而在支出责任,特别是事权上,中央的事权占比太低了。现在中央本级支出占全国总支出的15%,这个比例在全世界都是非常低的。

  楼继伟:一般的现代大国,中央的本级支出超过百分之五十,我们很低。中央本级支出占比这么低,就说明很多事情,该中央管的事情,管得少,大量委托地方去做,然后就靠加了很多专项转移支付,再给他提出要求。所以这次一个方向就是增加中央的事权和支出责任。这个怎么调整,实际涉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

  未来,在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同时,我国将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关键词:税制改革,减负责任编辑:尹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