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泰国宪法法院20日裁定,由执政联盟提出、旨在修改宪法关于国会上议院议员产生办法的草案违宪。不过,宪法法院没有作出解散执政联盟的裁决。
泰国宪法法院当天以6票支持、3票反对的结果裁定,为泰党及其执政盟友提出的修宪草案违反宪法第68项条款内容,触犯君主立宪政体。法院同时认为,该修宪草案破坏国会两院平衡,可能导致下议院控制上议院的局面。
根据泰国国会于2007年修订的宪法,一部分上议院议员由选举产生,另一部分由推举产生。为泰党2011年上台后,致力于与执政盟友推动修宪。就上议院议员产生办法,执政联盟主张上议院议员全部通过选举产生。
在执政联盟推动下,这一修宪草案今年9月在国会两院获得批准,只待国王签署生效。此后,在野的民主党以修宪草案违反宪法为由,要求宪法法院对该草案进行裁决,并解散执政联盟。
本月19日,支持修宪草案的312名国会上下两院议员发表联合声明,抗议宪法法院受理此案,称此举干预立法,他们拒绝接受宪法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