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领导责任,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必须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把全面深化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切实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要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有领导、有步骤向前推进。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项改革举措之间的关联性、耦合性要求非常高。任何一个领域的改革都会牵动其他领域,同时也需要其他领域密切配合。如果各领域改革不配套,各方面改革措施之间互相牵扯,甚至互相抵触,改革就很难推进下去,即使勉强推进,效果也会打折扣。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科学谋划改革方案和具体举措,加强统筹协调,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确保各项改革相互配合、协同推进。抓住事关全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力求取得突破,牵引和带动其他各方面改革。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科学把握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对条件已经成熟、各方面要求强烈的改革,要下定决心加快推进;对各方面认识还不一致、但又必须突破的改革,要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尽可能寻求最大公约数、凝聚改革共识;对实践发展有要求、但操作上一时还不那么有把握的改革,可以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推开。注意把握和处理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关系,加强各项改革之间的协调配合,使之产生共振效果,放大改革效应。
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攻克的体制机制顽瘴痼疾很多,需要考虑的因素和兼顾的利益很多,特别是许多改革举措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改革决策水平,使改革举措充分体现各方面意志、兼顾好各方面利益。各级党委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加强对改革思路和重要举措的研究和论证,通过民主协商、项目评估、决策咨询等方式增强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协调性。要以重大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中涉及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重点,广泛开展社会协商,认真听取群众意见,集思广益,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改革上来。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通过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更好发挥专家学者在改革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落实领导责任,重在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各级党委要建立健全领导改革的责任机制,在强化党委负总责前提下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各项改革任务的责任主体、工作部门;在加强总体谋划、整体推进前提下细化目标任务,以项目化方式对改革任务进行分解、组合,强化跟踪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中央要求,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必须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扎实有效的举措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为协调推进各方面改革,中央将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级党委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相关机构,并尽快投入工作,为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提供有力指导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