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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 河北省开始实行大气污染防治月报制度

来源: 河北青年报  
2013-11-15 17: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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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起,我省开始实行大气污染防治月报制度和重污染天气发生期间的随时报告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每月28日,各市环保部门都要向省环保厅上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以及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每月各市都要进行一次大气污染专项检查,并向省环保厅上报检查情况。

  此外,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期间,我省要求各市,除发布预警和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外,还要随时向省环保厅上报污染情况。

  省环保厅将随时督查各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进展,对发现的问题会进行通报,并向环保部、省政府报告相关情况。(记者解保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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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会一工地违法开工施工方被罚10万元

  13日夜,石家庄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直属执法人员在巡查渣土运输秩序时,查处了一处违法开工工地,并对其依法进行了10万元的处罚。

  当晚,执法人员共查处了3处违法、违规工地。其中,2处工地存在违法开工行为,1处工地存在违规运输行为。

  13日20时30分左右,城管执法人员巡查至胜利北街与铁苑北路附近时,查处了3辆苫盖不严的违规渣土车,

  随后,执法人员赶到渣土车驶出的工地,发现该工地大门紧闭,工地现场内没有苫盖,扬尘很多,挖掘机的发动机部位还尚有余热。

  经过查证,该工地没有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属于违法开工工地。

  根据住建部建筑垃圾处理有关规定,城管部门对施工方处以10万元处罚,对建设方处以3万元处罚,并责令工地停工整顿,办理有关开工手续。

  石家庄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员介绍,下一步将会督导各区加强源头治理,加大对违法开工工地及渣土运输单位的巡查力度,对渣土运输各类违规行为进行顶格处罚。(记者张明昊)  

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月报制,河北责任编辑: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