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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学生校内开“银行” 专家:身份不合适

来源: 新华网  
2013-11-15 09: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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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圆梦银行”与VC文具屋达成“贷款”协议

  “圆梦银行”宣传画报

  十一学校“圆梦银行”是一所由高中生亲手创办的民间“银行”,他们效仿商业银行模式运营,但只借贷不存款。学生社团需要启动资金,学生创业需要贷款,个人遇到一些经济困难……背后都可以看到这家“银行”的影子。但中学生开设“银行”也引发了家长的担忧。法律专家更是认为中学生大多还不是成年人,没法承担金钱责任,涉足“信贷”行为,身份不适合。

  中学生校内开“银行”最大一笔贷款4000元

  “喂,韩行长吗?我是郭社长啊,借我2000块钱周转一下。”韩行长和郭社长都是十一学校的高二学生,一个开“银行”,一个卖文具,郭社长经营的VC文具店有位股东要撤股,店里锁也坏了,又要进新货,面临资金周转的压力,郭社长向“圆梦银行”行长韩明(化名)求助。韩明和副行长经确认后,借出2000元,利息为100元。

  “圆梦银行”行长韩明是十一学校高二理科班的一名学生。不管哪个学生社团或个人遇到资金困难,都可随时致电她,她立马派去客户经理签单。两年来,许多社团都靠这家学生自营的“银行”“养活”。“松林书苑中的商铺、摄影爱好者、拜占庭crew街舞社……我们都提供过资金支持,最多的借过4000块钱。”

  “圆梦银行”是该校高中生亲手创办,虽然效仿商业银行模式,但和外面的商业银行又不太一样,他们只借贷不存款。2012年成立之初,学校投资了一万块钱作为“圆梦银行”的本金,而后的运营规则全由学生们自主制定。整个运营过程,全靠“银行”与学生客户之间的信任。韩明是“圆梦银行”的第二任行长。无论学生社团需要启动资金,学生创业需要贷款,个人遇到一些经济困难……这家“银行”都可以提供小额低息贷款。

  年利率统一5%学生个人可“抵押贷款”

  在借贷流程上,“圆梦银行”自有一套规矩以规避风险。其“放款”流程大致是:学生客户致电“圆梦银行”后,“银行”会马上派人会见客户→了解贷款目的及金额→填写、提交贷款申请表→风险评估(还款能力等)→协商还款日期及利息等事项→拟定合同→签订合同(一式三份,包括还款期限、利息、罚金等说明)→发放贷款→定期检查营业、盈利情况→收回贷款。据韩明“行长”介绍,流程里对于借贷风险的评估,主要是依靠他们自身的经济判断能力,需要判断学生社团的规模如何、盈利性何在,如果是非盈利性社团,还需要考虑到他们的还钱渠道。经过风险评估后,他们才敢将钱借出。除了社团,他们也为个人提供借贷。在个人借贷方面,为了保证还款,“圆梦银行”今年加入了个人借款物品抵押的保障政策,“前阵子有个同学要借300元钱买U盘,就在我们这儿抵押了一个移动硬盘。”

  在借贷利率方面,“圆梦银行”今年规定,对同学们的所有借贷款项,不分金额不分还款期限,统一按年利率5%来计算,再除以12个月得出每个月的还款数。如借1000元,借一年的利息为50元,借半年则为25元。

  “银行”成员每单可得四成利息分红

  据韩明介绍,“圆梦银行”从未出现过学生赖账的情况。据了解,虽然“圆梦银行”与学生客户签的协议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但这份协议一式三份,其中有一份还要交由学校保管,学校每年也会清查“银行”的账目。

  据韩明介绍,目前“圆梦银行”的运营状况良好,一直处于盈利状态。“银行”团队共有24人,行长、副行长各有一人,财务一人,客户经理三人,每人签下一单都可以得到40%的利息分红。

  对于“圆梦银行”,十一学校的学生们意见不一,有学生认为他们这个年龄段应该以学习基础文化知识为主,而不是去搞什么“银行”谋利,而且一旦发生纠纷,学生自己根本就把控不了。支持的声音则认为,到外面正规银行去借钱,很不好借,资格审核不好认定,很麻烦,而学生“银行”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专家

  中学生开“银行”不可思议不应过多涉及经济利益

  对话人:陈卫东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研究员

  北青报:您怎么看学生开“银行”这样的社团活动?

  陈卫东:中学生做这个太不可思议了。如果这只是作为学校的一种教学模式或课程体验,给学生们提供一种虚拟的环境,而并非真实去经营,我觉得可以。但如果是真实经营了,涉及到谋利,我认为中学生这个身份不太合适。

  北青报:为什么不合适?哪里不合适?

  陈卫东:这是一个身份和行为性质的问题。中学生大多还不是成年人,没法承担金钱责任,身份不适合。虽然西方学校也有这样的实践活动,但他们国家适用于未成年人的法律很系统,也比较严格。我们国家涉及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则更多是保护方面的责任问题,许多涉及违法犯罪的概念还没有,也缺少细则。

  北青报:学生间产生的借贷关系是否合法?

  陈卫东:我们国家对于学校的管理倒是还没有涉及这方面,对于身份违法还没有明确的界定。比如西方国家规定未成年人抽烟属于违法,这就是一种身份违法,我们国家还没有。

  北青报:学校的初衷是让学生们通过这种真枪实弹的体验增强实践能力,这不可以吗?

  陈卫东:学校的初衷是好的,但不一定要通过这种真实经营才能让学生们得到实践,比如学校里搞模拟法庭,学生通过角色扮演同样也能体验实战。学校还可以和外面的商业机构合作,建立教学基地。但如果让学生自己去做生意和谋利,似乎就不大合适了。

  校方回应

  学校为何允许学生开办银行类社团?

  校方:出于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的考虑

  一些家长提出,孩子们在中学阶段应以学习基础知识为主,中学阶段并不适合涉及金钱的学生活动,学校不应该鼓励学生去开“银行”。对此,十一学校负责经济类社团的老师表示,之所以支持开办“圆梦银行”等各种经济类社团,主要是出于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的考虑,“有些人可能就是想做经济类的,学校帮他们提供一些资源和环境,建立一个小小的模拟社会,让他们能够有实践锻炼的机会。”

  “学生银行”发生借贷纠纷怎么办?

  校方:多年未发生纠纷

  为了避免经济类社团的风险,学校是否会有特别的管理和监督?该校一名负责社团的老师表示,学校每年会查看社团的年度报表,“我们和学生会是双重监督的关系,如果经济类社团出现什么问题,比如获取暴利之类,学生们也会来反映,那我们就会介入。”“圆梦银行”由于涉及到借贷的金钱关系,学生间是否易发生纠纷?该老师表示,“这几年从来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这些学生社团自负盈亏,他们会为了自己的经营而去努力,他们需要信誉和口碑,不会出现暴利的情况,只会为了运营越做越好。”

  学生在校内成立“银行”,是否合法?

  校方:未考虑此问题

  在采访中,有学生和家长提出疑问:学生开设“银行”产生了实质的借贷行为,是否有法律的依据?对此,十一学校的一名老师表示,他们没有考虑过这些问题,“圆梦银行”实质上只是一个学生社团,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且学生们都比较单纯,几年来也没有发生过什么问题。他们终究要面临高考,毕竟还是要以学业为重。

关键词:开银行,中学生,创业责任编辑: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