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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流浪汉”待遇:2菜1肉+汤 营养师配餐

来源: 广州日报  
2013-11-07 08: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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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浪救助十年变化

  从真正困难到乞讨为生

  谁是流浪者?十年前,答案十分简单,露宿街头的无家可归者,这些露宿者,多数愿意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因为这里管吃,管穿,还管回家的车票。十年后的今天,这个问题却很难给出答案。因为街头露宿者未必承认自己是流浪汉,八成以上不愿接受流浪救助。他们可能日间有工作—捡破烂、在地盘打工、临时勤杂工,而晚上因为无力租住栖身之处而露宿街头。他们不愿被叫做流浪汉,更加不愿到救助站去接受救助。

  近几年,街头乞讨渐渐发展为一项城市职业,在多年的跟踪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个别流浪者通过行乞、捡破烂方式,每日进账百余元。不少流浪者明确表示,不愿接受流浪救助就是怕“没有自由,没法赚钱”。

  “流浪者不愿进救助站也算是一种广州特色吧。”广州市救助管理站市区分站(以下简称市区分站)负责人曾不止一次无奈地说。原因是,广州经贸发展活跃,人员流动频繁,气候宜人,而且人民多乐善好施,流浪者在街头行乞也能勉强解决基本生存。

  从上门求助到主动搜救

  既然流浪者不愿进救助站,那么流浪人员决定主动上街搜救。2005年,广州市组建了全国首支街头流动救助队,与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动,每天分数个班次,到商场、庙宇、天桥底等人流密集或易于容身的地方,寻找流浪者,并劝导其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在此过程中,还派发救助小卡片,告知不愿进站的流浪者,假如想进站如何乘车,拨打什么热线。

  据了解,目前,国内其他城市依然是“公安主外,民政主内”流浪者搜救模式,也就是警察发现流浪者之后送到救助站,救助站只是坐等人来就可以了。这一模式,对人口基数庞大的广州似乎不适用。“警务繁重,流浪汉的救助难免被忽略。”市区分站负责人表示,三方联动,及时判断流浪者的身份和诉求,更能有效地实现救助。

  从简单护送到协调救助

  “家乡哪里?想回家吗?”“家在安阳,想回去。”“行,给你买张票吧!”过去,这样的对话,很常见。流浪者对救助站的期许,可能是吃三餐饱饭,睡一场安稳觉,得到一张回家的火车票。

  这些年,随着流浪者类别的复杂化,他们对救助站的需求也不断增加。目前,绝大多数的流浪者,进入救助站之后,还要求工作人员为他们“谋福利”。“他们为什么会到广州来,广州是个经济发达的地方,他们以为来这里能解决贫困,事实上,他们完全不了解家乡的救助政策。”很多流浪者,在救助站的协调和帮助下,在户籍所在地(流出地)补办了低保、低收手续,享受了社会救助,甚至进入当地福利机构养老、养病。

  此外,近几年到穗务工的外国人增多,不时有外籍人士到救助站求助,丢失证件,与国外亲友失联等是常见情况,还要协助外事、出入境、外国使领馆等,帮他们核实身份,联系亲属、补办证件。

  从吃饭穿衣到治病救人

  一进救助站,衣衫褴褛的李进(化名)领到了两包方便面、几件洗漱用品、一套新衣、一双新鞋。他先将自己清理一番,泡上泡面,然后,熟门熟路地走到男区办公室,向工作人员反映病情,“脚痛又犯了,带我去看医生吧。”

  由于流浪者群体出现了不同的类别,而且,有不少因长期流浪而患有各种疾病。进得救助站,不但要为他解决温饱,还要为他治病,基本稳定病情。

  几年来,丢爹弃子的事情时有发生,尤其是患有老年痴呆症的老人,被子女遗弃在救助站附近区域,又或者是重病、重残、智障等患儿被父母遗弃。他们或被好心人或被警方送到救助站。“出于人道,我们不能拒绝,治病救人是首要。但是从社会道德的角度,这些人,一定要有个惩处的办法。”救助站工作人员忿忿然说,日前,《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刑法》也明确界定了“遗弃罪”,常看到讨论,却没有实质的惩治,“没起到震慑作用,难以制止这些‘缺德事’,令人十分心痛!”

  流浪救助三大问题

  长年滞站造成了安置难

  “日本仔”吕哲明、小哑妹,还有贪污犯钟志明。他们都曾登上了本报版面,引起市民大众的关注。但是,他们回家,与家人团聚的愿望,始终没能实现。他们并不是精神病人或者危重病人那样,因为神志不清而无法交代清楚自己的身世以及家人的联系方式。他们总是“捂住”一块心病,不愿袒露,救助站反而成了一个逃避的港湾。

  原本,流浪救助按照规定,只提供临时救助。然而,这些实在找不到归宿的人们,只好滞留下来。“有的是不能送走,好像吕哲明,有的不敢送走,就如小哑妹。有的是等不到家人回心转意,已经撒手人寰,譬如钟志明。”一位工作人员语带无奈地说,吕哲明在本报报道期间,看到了回家希望,他日本同父异母的姐姐通过书信往来,表示愿意将他接回,其后,又以各种原因不断推迟,如今,吕哲明每周都会写一封信给姐姐,却几乎未收到过回信。

  “每一个滞站的人,可能都有不堪回首的经历,如果不帮他们打开心门,如何将他们送出救助站的大门?”一位工作人员慨叹。

  外籍流浪人员逐年增多

  从2010年起,开始有外籍流浪者到救助站来求助。他们多数来自我国周边经济欠发达国家,通过劳务输出,甚至是“打黑工”方式,来到广州谋生。而到广州之后,却因为语言不通,缺乏文化、技能,丢失证件,与亲友失联等原因而流落街头,要到救助站求助。

  “对救助工作是一项新挑战。”市区分站救助科科长说,首先是语言关,由于救助对象多数都说小语种语言,开始时是“鸡同鸭讲”无法沟通,只好四处寻找外语志愿者帮忙。

  去年,30个缅甸打工者,从深圳来到广州求助。“他们情绪十分激动。”救助科科长说,这也是救助站有史以来,最多外籍人士同时求助的一次。这些“打工者”被骗到东莞打工,由于“蛇头”将所有证件收起,而他们又无法接受恶劣的工作条件,于是集体出逃。市区分站与相关部门沟通,在2~3天为他们办好了回国手续。

  大龄流浪儿融入社会

  流浪儿呈现大龄化趋势,是近几年出现的流浪人员管理新现象。据了解,2005年前后,到儿保中心求助的流浪儿年龄一般介乎8~12岁之间,而近几年,到该中心求助的流浪儿年龄多数在14~16岁之间。如到儿保中心求助的大龄流浪儿无法及时地确认其家庭或户籍所在地信息,这些孩子很快就在儿保中心成长到成年了。

  流浪儿既已成年,却又不得不滞留在儿保中心,这就成了城市流浪者救助管理的一道新难题—送不出去,因为找不到家人;不送出去,又超出了儿保中心的管理职能和承受能力。

  流浪者在救助站的生存条件

  

  人均空间4平方米

  根据国家一级救助管理站建设要求,每个入站接受救助的流浪者须有4平方米居住活动空间。市区分站和市救助站都分设男、女两区,每个入站接受救助的流浪者有独立床铺和一个储物柜,配备全套的洗漱用品。一般6~8人共享一个大房间。夏有电风扇,冬有暖水袋、暖风机。

  

  保证两菜一肉有汤

  救助站每日为前来求助的流浪人员安排早、午、晚三餐,成人餐标13元/日,儿童略高,约15元~16元/日。食材购买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有固定的合乎资格的供应商。而且,未成年人餐单经过营养师调配,兼顾营养均衡和美味。值得一提的是,市救助站和儿保中心都设有清真厨房和厨师,兼顾少数民族的饮食需求。

  

  提供干净衣裤鞋袜

  流浪者常给人衣衫褴褛的印象。现实中,他们也常常是夏穿棉袄,冬穿短裤。因此,市救助站和市区分站都准备好干净的衣裤鞋袜,在流浪者前来求助时,提供给他们。尤其是寒冬时节,还会派发棉衣、棉被、棉鞋等御寒衣物。

  

  可读名著可看电视

  市救助站和市区分站都有专门的阅览室、心理辅导室、医疗室。在流浪者寻亲未着滞留在站时,将可使用这些悠闲设施。“流浪者不都是只字不识的文盲。”市区分站负责人说,站内阅览室有2000多册图书。

  

  小病可在站内搞掂

  市救助站和市区分站的医疗室,不但有一系列的医疗设备、设施,还有专门的值班医护。“小病小痛一般可以在站内搞掂,如遇重疾情况危急,立即转介定点医院。”市区分站负责人称,救助站不但有专业医师,还常备百多种常用药,针对感冒、发烧、高血压等常见病,可及时医治。如遇到危重病人,将立即转介到定点医院白云区人民医院。

  流浪救助成绩单

  为流浪儿提供职业培训

  目前,广州有几项大胆尝试已经走在了全国流浪工作前列,值得自豪和骄傲。推荐就业或许是流浪儿成年后自力更生、自主发展的一个台阶。

  儿保中心的有关负责人认为,推荐大龄流浪儿就业要取得实质成效,首先要让孩子们掌握足以傍身的一技之长。日前,儿保中心已于日前与萝岗区人社局达成合作意向。该中心将按智力水平和个性特长输送大龄流浪儿到萝岗区人社局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学习物流、水电工程等职业培训课程。

  其实,在输送培训方面,儿保中心已有成功经验,2009年9月,长期滞留在儿保中心的大龄流浪儿黄英红和徐子樱,被送到岭南技术学院参加技能培训。黄英红学习电子商务,徐子樱学习会计。去年毕业后,黄英红进入社会工作,徐子樱则考入了长沙民政学校升读大专。

  流浪儿专属教材已面世

  到儿保中心求助的流浪儿,九成多将在短期内返回家庭,但也有部分滞留时间较长,如余伟峰15岁左右进中心,直至成年都未能联系到其家人。流浪儿在滞留期间的教育也成为必须重视的环节。

  今年10月儿保中心的流浪儿童拥有专属义务教育教材。近几年,儿保中心得到萝岗区教育局的支持,区内8所小学轮流派出老师到儿保中心教授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等课程。但一直未有规范的教材和教程。于今年10月出台的流浪儿童义务教育教材,以小学三至五年级的教学水平为标准。

  率先开展流浪儿家庭寄养

  据了解,广州市对寄养家庭的父母双方及家庭生活环境有明确要求。但寄养合约时长则采用弹性制度,而不像孤儿家庭寄养模式那样,逐年签订,亦即流浪儿家庭寄养时间,可能是一个月、三个月、半年甚至更长。

  值得关注的是,广州市将通过财政划拨专款专用的方式来开展流浪儿家庭寄养服务。今后儿保中心将做好开展家庭寄养服务所需经费年度预算,报同级民政部门从民政事业经费中列支拨付。这些经费包括:寄养对象食宿、医疗康复、教育费用;寄养家庭培训和技术性服务保障费用;寄养家庭劳务费用;委托机构家庭寄养工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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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流浪汉,救助站,流浪儿,儿保中心责任编辑: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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