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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富家子杀妻案具四大焦点 被告当庭翻供

来源: 新华网  
2013-11-05 0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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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曾是人人羡慕的小夫妻。

  如今妻子身亡,丈夫受审。

  4月25日,南京西堤国际小区发生血案,80后丈夫吉某某杀死了90后妻子小祁。

  昨天下午2点半,南京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当庭供认了杀妻的犯罪事实,但对部分作案情节和细节作了不同于公诉书指控的辩解。

  当日,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应定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情节、对被告人的刑罚适用三个争议焦点进行激烈辩论。

  鉴于案情重大,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法庭还就被害人父母提起的民事赔偿进行了合并审理。

  听杀妻丈夫怎么说

  从举刀到报案全过程他多处翻供

  庭审开始后不久,吉某某的供述就开始出现和在公安机关不一致的情况。他说,去年8月,他听说小祁对他不忠,两人因此多次争执,自己还打过小祁两次。

  是谁先动手的?他说妻子先拿刀

  吉某某之前的供述:是我先拿了菜刀进入卧室,想问妻子到底怎么回事的。

  吉某某当庭改口:案发前一晚到案发当天,先是和高中校友在酒吧喝酒到凌晨1点,接着到KTV和朋友李某喝了半斤洋酒和一打啤酒,喝到凌晨3点又去吃龙虾,一直到早上6点左右。因朋友说了小祁的一些往事,失去了理智,回家打了小祁两个嘴巴,想让小祁立下字据。在我去找纸和笔时,小祁跑了出去,到厨房拿了菜刀,之后我才夺了刀开始砍小祁。

  公诉人:到底以哪个为准?

  吉某某:应该采信当庭供述。

  共用了几把刀?说自己记不清了

  公诉人:吉某某在作案过程中使用了4把刀。

  吉某某:到底几把刀我自己也记不清了,但我记得至少使用过两把刀。对于4把刀,只要是办案机关认定的我都认。

  吉某某辩护人:勘验结果显示,4把刀上都没有提取到吉某某的指纹,因此并不能认定吉某某用了4把刀。

  公诉人:4把刀上都沾满了血迹和头发,没有提取出吉某某的指纹并不代表他就没使用。

  父母发现后,他称就没再捅她了

  根据吉某某父母的陈述,当时他们听到响声下楼,发现门从里面反锁。吉父把门砸开一个洞,开门后发现吉某某正拿菜刀砍小祁。吉母上去,试图反剪吉某某的双手,并且咬了他一口。吉父上楼找手机报警,吉母又冲出家门找邻居求救。

  在这个当口,究竟发生了什么?

  吉某某之前的供述:母亲出去之后,我把家门关起来,又去厨房抽出两把水果刀,去卧室继续捅刺小祁。捅的过程中,发现其中一把刀的刀刃有点钝,又换了一把,等母亲再回来时,警察也一起来了。

  吉某某当庭改口:父母阻止我就停下来了,打电话给前晚喝酒的朋友李某。这时母亲拍打隔壁邻居的门喊救命,我感觉丢人把家门关起来了。我知道警察快来了,没有机会和老婆讲话了,我就回到老婆身边想跟她再讲些什么,就没再继续伤害小祁。

  为何要这么做?

  之前供述是编的,就为了早点定罪

  吉某某:作案前喝了很多酒,头脑不清醒,之前大部分口供都是“推测编造”的,为的是配合办案单位早点把口供做好,给自己定罪。人是因我而死的,只要你们查明的,我都认。

  关于父母离开前后自己所作所为的口供前后不一致,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自己做第二份口供时才知道小祁死掉了,自己很慌张,怕连累自己的父母,就故意把作案时间与父母在场的时间分开了。

  吉某某的辩护人称,虽然吉某某对犯罪细节供述前后不一致,但他对持刀杀害被害人的基本事实是认可的,应当认定他是如实供述。“关于吉某某作案的真正细节,目前只有吉某某本人的口供能够证实,在口供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下,请求法庭结合案件整体情况,作出对被告人有利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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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妻子开房记录,多人说是误会

  昨天的庭审中,公诉人举证称,吉某某和小祁的恩怨,源自吉某某怀疑小祁不忠,而吉某某这么怀疑,是因为他拿到了一份小祁和别的男人的开房记录。

  这份开房记录的时间是2012年3月,那时小祁和吉某某尚未结婚。

  检方出示证据称,警方调查了与小祁开房的那名男子,那名男子称没有此事,并称他与一个被小祁称为“姐姐”的女子交往,该女子接到小祁电话说心情不好,他就与该女子到旅店住宿登记,准备喊小祁过去聊天,登记的时候,发现该女子用的是小祁的身份证,后来小祁没来,他们就各自回家了,他曾跟吉某某解释过。

  小祁的母亲称,小祁曾因身份证丢失而重新办理身份证,但后来发现小祁的旧身份证没丢,又被她找到了,所以小祁就有了两张身份证,她曾听小祁说过,小祁把多出来的身份证借给别人用了,这就是开房一事的由来。对此,吉某某并不认可,他说,他知道那名男子之前就跟小祁有过交往,现在又是用他们俩的身份证去开房,有正常思维的人怎么会相信他们之间没事呢?

  公诉人又举出了小祁一个女性朋友胡某某的证言称,吉某某曾问过她们关于小祁的一些事,她们也向吉某某解释过。

  亲子鉴定证实:孩子是你亲生的

  小祁的父母也在警方调查时称,吉某某为此一直怀疑小祁怀的孩子不是他的。为了打消吉某某的疑虑,他们在小祁怀孕期间曾自己花钱到医院预交了亲子鉴定费用4000元,准备等小孩出世以后到医院做亲子鉴定。但到了2012年9月,吉某某又不愿意去做亲子鉴定了。而且,小祁在有一次被吉某某殴打跑回娘家时告诉他们,吉某某居然身染性病。对此,吉某某在法庭上并没有作任何表态。而公诉人则举证称,亲子鉴定结果已经出来了,小祁的孩子与小祁和吉某某存在亲缘关系,也就是说,孩子确实是吉某某亲生的,并非像他怀疑的那样是小祁和别人生的。

  公诉人发表意见称,在公诉人与双方父母的接触中,公诉人也能感觉到双方父母的善良和一切为了儿女的良苦用心,尤其是被害人父母,为了打消吉某某的顾虑,在小祁怀孕期间就预缴了做亲子鉴定的费用。在吉某某因赌博欠债不敢跟他自己父母要钱的时候,还给吉某某的账户上汇款两万元给其还债。而吉某某的父母也是真心对待儿媳,不让她干任何家务活,还把房子过户到小祁的名下。吉某某自称杀妻是因为酒后失去控制,实际上,这是因为他自私狭隘的性格特点,是对妻子猜忌怀疑产生的仇恨心理,更是对家庭对父母对孩子对朋友极度不负责任的人生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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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南京富家,杀妻,公开审理责任编辑: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