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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保障房申请最多可报5个志愿 需符合以下条件

来源: 燕赵晚报 作者: 2013-11-01 08: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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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今日(11月1日)起,石市第三批682套公共保障房申请工作全面启动。什么样的人群可以申请分房,到什么地方可以填报申请?针对这些百姓关心的问题,昨日,石家庄市保障房管理中心详细发布三类人群的申请条件。提醒有意愿申请保障房的家庭,在11月1日到11月12日期间携带相关资料到受理部门提出申请。

  “此次分配的公共保障房,申请人今天就可以直接填表申请了。”石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此次申请条件的有三类人群,分别是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之前分配的针对低保、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房须获得申请资格才可申请。

  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由用人单位组织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真实性进行担保,用人单位也可委托申请人代表携带相关材料组织申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按照我市公共保障房实行的‘高考录取’的分配模式,此次分配为申请家庭提供了5个志愿,有共682套住房,分布在市内8个小区”,相关人士提醒说,申请人在填写《石家庄市2013年第三批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请表》时需要注意,每个意向只能选择一个小区,各意向不能重复选择。例如:意向1,只能在8个待选小区中选择一个。如果选择名都花园,那么,意向2、3、4、5就不能再重复选择该小区。

  另外,有以下情形的家庭不能申请本次公共保障房:限制行为能力和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1人户家庭;购买房屋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限制申请保障房年限之内的;租住公有住房或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根据市住房保障部门的工作安排,本次公共保障房摇号分配预计将在11月底进行。

  “按照人群的不同,申请者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也不一样。请申请者按照对应的要求认真准备资料,省得因此反复奔波。”石市保障房管理中心介绍说。

  三类人群必须提供申请表一份;申请人(1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含申请人在内的自然家庭全体成员(含市区以外户口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无身份证成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丧偶家庭提供丧偶证明,离异、丧偶及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人员均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三类证明外,根据不同人群还需提供相应的其他资料。(记者陈霞通讯员崔丽娜陈克俭)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保障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本市市区居住证;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人均月收入低于1920元);

  3、在市区居住2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4、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5、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另外,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5周岁;离异时间须满2年。

  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需提供本市市区居住证;居住证不能证明在本市居住2年以上的,需单位出具证明。

  2、申请人社会劳动保险缴存证明,由代理部门或其他单位代缴的需提供证明。

  3、申请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及提出申请前连续六个月的工资流水或单位出具的工资条(含市区以外户口成员)。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证明。

  6、租私房需提供各区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说明。

  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保障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或持有本市市区居住证;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5、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保障房租金。

  应提供以下资料:

  1、含申请人在内的自然家庭全体成员户口页复印件一份;单身提供本人一份即可(含户口本首页)。

  2、申请人非本市户口的需提供本市市区居住证。

  3、申请人毕业证明。

  4、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证明,单身职工申请不必提供其父母住房证明。

  6、租私房需提供各区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说明。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保障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户口满3年,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人均月收入低于1920元);

  3、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另外,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5周岁;离异时间须满2年。

  应提供以下资料:

  1、含申请人在内的自然家庭全体成员户口页复印件一份(含户口本首页)。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及提出申请前连续六个月的工资流水或单位出具的工资条(含市区以外户口成员)。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证明。

  4、租私房需提供各区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

关键词:保障房

责任编辑:王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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