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至今年8月,中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350件,提起公诉167514人。其中,立案侦查厅局级1029人、省部级以上32人。
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2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08年以来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时透露的信息。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既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又注意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曹建明22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时说。
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从今年上半年查处案件情况来看,贪污贿赂犯罪呈现一些新规律、新特点:犯罪形势仍然严峻,贿赂犯罪尤为突出,涉案金额不断增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增多,尤其是一些高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社会影响恶劣;共同作案现象增多,窝案串案高发;作案方式隐蔽,查处难度大。
面对严峻形势,检察机关保持了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等案件。
今年9月薄熙来因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7月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等多名高官因涉嫌受贿犯罪,也先后被检察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报告显示,2008年1月至今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350件198781人,提起公诉167514人。人民法院判决有罪148931人,占已审结案件的99.9%。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77亿元。
报告同时显示,检察机关2008年1月至今年8月立案侦查的案件中,群众举报48671件,占32.1%。而在今年前8个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2万多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来源于群众举报的有7千余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徐汉明认为,检察机关查处了一批有较大影响力的案件,打击对象职务高、权力大,无论是谁只要触碰到法律都一查到底,真正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体现了当前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