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在泊头市农村的青年小胡(化名),最近在沧县辖区一处楼盘购置了一套90多平方米的楼房。按照国家政策,小胡所购楼房的契税可以减半,于是,他先后赶到沧县、泊头两地的房管部门办理“无房证明”,令他不解的是,此项业务在沧县免费办理,而在泊头却要收取50元的费用。“为何同属沧州市的沧县和泊头执行的政策还不一样呢?之前我也看到过类似的报道,这项业务是不收费的呀?”10月21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省政府办公厅早在2009年就下发通知取消了此项收费。
遭遇:沧县泊头同一政策不同收费
小胡在沧州市区工作,几天前,他在沧县辖区看中了一套楼房。按国家政策,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小胡说,因为自己在农村没有房子,在户籍所在地———泊头市也没有购买过楼房,按照政策,在沧县购置的这套楼房可以享受6000余元的契税优惠。于是,他兴冲冲地赶往沧县、泊头两地的房管部门开具“无房证明”。
小胡赶到沧县房管局,工作人员查询后直接为他开具了证明,没有收取费用。10月17日,小胡在当地村委会开具了名下无农村房产的证明后,又马不停蹄地赶到泊头市房管局产权产籍管理所。“一名工作人员查看了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后,让我到房管局旁边的一家房产中介机构办理。”小胡说,他赶到中介机构,对方查询后出具了一份证明,并要求他缴纳50元的查询手续费,之后小胡又赶回房管局经过几番周折才加盖了公章。“尽管很不情愿给中介机构缴纳这50元的费用,但因为急着赶回来办理贷款手续,所以当时并没有和他们过多地交涉。但我以前看过燕赵都市报的报道,这项费用已经取消了。”小胡愤愤地说。
暗访:泊头市房管局是在变相乱收费
记者看到,泊头市房管局指定的中介机构为小胡开具的“房产局业务收费卡”上,除了交款人一栏写有小胡的姓名外,并未标明具体的收费内容,只是在实收金额一栏内写有“50”字样,收费单位公章为“泊头市爱家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
10月21日下午,记者以一名户籍泊头市、在沧县辖区购房的业主身份,先后致电购房地及户籍地房管部门,询问办理“无房证明”的相关手续及收费标准。记者首先致电沧县房管局产权科,一名赵姓女工作人员明确表态:“此项证明不收费。”
随后,记者又致电泊头市房管局产权产籍监理所,一位张姓男工作人员称:没多少钱,来了再说吧。记者进一步咨询:“我的一个朋友前几天在泊头市爱家房地产中介办理了无房证明,我是否也可以去那里办,中介是房产局的下属单位吗?”张姓工作人员没有正面回答中介与房管局两者之间的关系,只是说:可以直接到房管局办,去爱家房产中介办也行。
政策:2009年省政府办已取消此项收费
据了解,早在2009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公布取消停收降低收费标准放开收费标准和下放权限的41项涉及房地产开发收费和基金项目的通知》,取消了建设部门的“房屋权属档案查询利用费”。今年4月中旬,本报也曾对“任丘市住建局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开具首套房证明收取80元费用”一事进行报道,沧州市住建局房屋产权市场管理处专门就此向各县(市、区)房管部门下发通知,明确表态:“市民今后再去查询房产信息结果证明时将不用付费。”同时,物价部门也明确表示:“没有对此项收费进行行政许可,属于乱收费行为。”“泊头市房管局在明知道不应该收取此项费用的情况下,依旧变换花样乱收费,增加群众负担,这种行径实属不该。”小胡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此事,督促房管部门取消此项证明的收费,减轻百姓的负担。(记者韩泽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