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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存风险 不加管束或闯祸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3-10-21 15: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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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一期《学习时报》刊发了王东京的署名文章《警惕地方债闯祸》。文章表示,传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已破20亿”虽然被证明不实,但风险肯定存在,若不加管束将可能闯祸,绝不是危言耸听。

  文章表示,并不反对地方发债,缺钱借债无可厚非;但地方举债应量力而行才对。据官方消息说:去年重点审计的36个地区,债务率超过100%的就有16个,最高的为188.95%,加上政府所作的担保,债务率达219.57%。地方政府有“债多不愁”之嫌。

  文章提出,银行不蠢,为何明知地方政府还不起债却还要给贷款呢?对此银行自己解释是“被逼无奈”,不排除有这种可能,之前也确有地方政府给银行施压,扬言不贷款就抽走财政存款。但我个人认为此事绝非像银行说的那么简单。无利不起早,银行一定有自己的考虑。

  文章介绍目前地方债的结构,目前的地方债有三块:一是中央政府代借代还;二是地方自借自还;三是地方政府为“融资平台公司”贷款担保。现在看,风险并不在第一种,中央替地方借债不仅规模可控而且还债有保证,不会出风险;问题是第二、第三种,规模无约束,如脱缰野马一哄而起,结果自是一放不可收。

  文章指出,时下不少地方借债似乎不会考虑还钱的事,只要能借皆来者不拒。所以如此原因其实简单,“还钱”虽是约束,但约束的只是政府而非官员。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官,官员几年一换,不等债务到期人家早就远走高飞了。

  文章讲述了一件作者亲历的事。数年前作者在某欠发达地区调研,当地的一位市长说,市府向国家某商业银行借了70亿元30年期的贷款用于城改。这么大一笔钱将来怎么还?市长说在自己任期内给银行每年付利息就可以,30年后的事天知道,那时我早已退休,管不了也不用管。

  一语道破,这正是当下的症结所在。仔细想,那位市长说的没错,为官一任,谁不想造福一方?然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尤其是欠发达地区,财政没钱啥也干不了,岂能甘当落后?逼不得已,于是政府只好向银行借。有人批评那是地方官员为了追求“政绩”才让政府过度负债,可请问天下哪有官员不追求政绩的呢?

  文章指出,银行之所以敢给地方过度放贷,除了被逼,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银行坚信地方政府不会破产。如此一来,有中央政府做靠山,银行给地方政府贷款风险就几近于零。当然也不是太绝对,至少在理论上,所有贷款都是有风险的,但风险大小有不同。摆明的一点:

  文章指出,这些年地方债务失控,说来说去原因不过有三:一是地方政府投资冲动;二是中央财政集中过多而地方财政捉襟见肘;三是银行缺乏风险约束。针对此三点,有学者对症开药:提出今后地方债只能由中央代借;重新确定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分配比例;加大国有银行改革的力度,强化风险约束。

  文章提出三点疑问:第一,中央替地方借债当然好,问题是中央政府要最后对偿债负责,这样地方政府会不会更加有恃无恐?第二,重新界定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分配比例做起来很复杂,远水能否解得了近渴?第三,不论银行怎么改,若中央与地方父子关系不变,银行风险怎会变?

  文章称,控制地方债最简便的一招,是要约束关键人,具体说是要约束地方的主官。当下的问题,是“还钱”作为借债的约束只能约束政府而不能约束官员,若能通过某种制度安排约束官员,此事当不难解决。设想一下,假若让地方主官对当地政府欠债负责,比如规定债务率超100%不得升迁,地方断不会再乱借债的。

  文章指出,约束政府必须先约束官员。政府由官员掌控,官员不受约束政府行为规范不了。类似例子是银行。上世纪末国内银行坏账率高得离谱,而央行推出“贷款终身负责制”后效果立竿见影。尽管今天人们对此还有不同看法,但“责任到人”的制度设计理念没有错。

关键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责任编辑:尹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