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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集中宣判89件“两抢一盗”案 两人被判死刑

来源: 河北青年报 作者: 2013-10-18 11: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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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10月17日),全省法院集中宣判89件“两抢一盗”刑事案件,2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3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53名被告人被判处6个月至19年有期徒刑,并发布了一些典型案例。其中,省法院在石家庄、沧州、承德宣判3件二审抢劫案件。

  据省法院新闻发言人介绍,今年9月下旬至12月底,全省各级法院将集中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犯罪专项行动,依法应判处重刑的要坚决判处重刑,依法应判处死刑的要坚决判处死刑。

  案例1

  盗窃时被发现强奸并放火

  2012年3月13日,被告人王某因经济拮据产生盗窃念头。次日凌晨,王某持斧子窜至沧州肃宁县某村李某家入室盗窃。盗窃时被主人发现,王某用斧子击打李某夫妇头部数下,致二人不能反抗,并对李某妻子实施奸淫。随后,王某在屋内找到400余元现金,为毁灭罪证,其点燃床铺上物品后逃离。

  经法医鉴定,李某夫妇均为钝性外力致颅脑损伤死亡。2012年5月至2012年7月间,王某还伙同他人在山西中阳、灵石、吕梁等地入户抢劫多起,共抢劫人民币83500余元、港币50000元及手机、首饰等物品。

  沧州市中院以抢劫罪、强奸罪、放火罪对王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法定期限内王某没有提出上诉、检察机关没有提出抗诉。

  省法院经复核依法裁定同意沧州市中院对王某的刑事判决。省法院的裁定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案例2

  没钱付车费杀死出租车司机

  2012年9月1日,被告人赵某、吴某携带折叠刀等作案工具到遵化市实施抢劫,但未找到抢劫目标。

  当日22时许,二人欲乘坐出租车返回兴隆,但无钱付车费。二人便商定先上车,等到兴隆县孤山子镇后再将司机杀死。

  二人在遵化市租乘被害人吕某某的出租车,途中,二人分别用折叠刀捅扎吕某某颈部。吕某某下车逃跑后,二人又追赶吕某某并捅其数刀,后二人驾车逃到兴隆县,将出租车扔进河里。

  经鉴定,吕某某系因双侧胸部刀刺伤,造成血气胸而死亡。承德市中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00元;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000元。该院还判决二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人民币20183.79元。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二被告人提出上诉。

  省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省法院的裁定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文/记者李媛 通讯员丁力辛

关键词:两抢一盗,集中宣判,死刑,河北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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