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承德33项任务责任分解到单位
从今天(10月14日)上午召开的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广播电视动员大会上获悉,该市将实施污染物协同减排、防治机动车污染、推动能源利用清洁化、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等工程,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计划到2015年,全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力争2017年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要站在推动区域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来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其作为生命线来对待,确保空气质量全省最优、全国领先。”承德市委书记郑雪碧说。为此,该市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将33项任务逐一分解,逐一选定牵头单位,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到2014年底,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淘汰水泥落后产能266万吨。2015年底前,市区城市建成区淘汰全部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压减炼铁产能30万吨。到2017年底前,全市煤炭消费量在2012年基础上净削减原煤120万吨,PM2.5浓度下降20%以上。 控制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化清洁生产审核,集中搬迁改造一批主城区重污染企业。不再审批钢铁冶炼、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和炼焦、有色、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风险不能接受、环境经济损益分析不可行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在城市主导风向和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新建涉气重污染项目,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2013年底前,完成承德钢钒制品厂(太平庄厂区)搬迁,2014年完成华北制药天星有限公司搬迁。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电厂、钢铁企业、水泥、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等行业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与改造升级。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主城区重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2017年底前,对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治理。 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强化机动车环保管理。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通过采取政府机关公务用车尾号限行、鼓励绿色出行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频度。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和安全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2014年底前,全市城区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2015年底“黄标车”全部淘汰。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17年底前,各县区公交车辆改造或更换为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60%。 开展城市及周边扬尘综合整治,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固沙林建设,着力控制扬尘污染。到2015年底,全市渣土运输车辆实现密闭运输,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全力抓好城镇绿化、通道绿化、环首都绿色经济圈林业生态发展、城市周边浅山区绿化等重点区域高标准绿化和义务植树工作。 同时,加大环境监测、信息、应急、监察、科研、宣教等能力建设力度。2013年底前,设置独立的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机构,成立环境应急中心,成立市级环境安全保卫机构。2014年6月底前,完成覆盖全市的空气六项污染物自动监测站建设。把PM2.5控制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强化地方政府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县、乡(镇)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通讯员王思力 记者郭峰、李建成) |
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承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