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最高质量标准,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切实做好冤假错案预防纠正工作,匡扶社会正义,发挥依法纠错对于推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的正能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14日如是强调。
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14日上午在北京开幕,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刑事审判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作出重要批语,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周强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孟建柱同志重要批语,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周强指出,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刑事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是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目标。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努力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
周强强调,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要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要坚持好、发展好“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被害人救助制度。要立足审判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依法处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周强进一步指出,要严格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确保刑事司法公正。进一步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司法理念,牢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不纵不枉;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法庭上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确保案件得到公正裁判。要建立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机制。各级人民法院领导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坚持真理,敢于依法办事,上级法院要理直气壮地支持下级法院公正办案。
“要坚持证据裁判,严格把握证明标准,认定被告人有罪必须做到证据确实、充分,依法排除非法证据。要坚持最高质量标准,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切实做好冤假错案预防纠正工作,匡扶社会正义,发挥依法纠错对于推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的正能量。”周强要求。
此外,要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创新宣传工作机制,对影响较大、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全面公开案件审理过程,以司法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刑事审判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站稳群众立场。”会上,周强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抓住有利时机,科学谋划、积极推进刑事司法改革,为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和机制保障。要按照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把握机遇,积极推进相关改革,确保取得实效。要完善刑事审判权运行机制,推进审判组织改革,科学界定合议庭、审委会的职责,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司法行为,把好刑事案件质量关。
此外,周强进一步强调,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司法作风好的刑事审判队伍,是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确保刑事司法公正的根本保证。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刑事审判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领导干部和干警要勇于担当。要不断提高刑事审判干警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裁判说理的能力;要深入基层,增加社会阅历,丰富社会经验。要加强司法作风和廉政建设,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加强刑事审判力量建设,提升刑事审判干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其他在京院领导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党组书记、院长和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及部分刑庭庭长,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刑事法学界著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