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9日,马鞍山市一对父子驾驶豪车在闹市区相互撞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本报曾多次报道)。目前,该市花山区法院已经对此案作出判决,鉴于有相关从轻或减轻情节,被告人杨姓父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被一审宣告缓刑。
据检察机关指控,今年6月19日上午10时许,两名被告人杨某及其儿子在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派出所附近,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杨某的儿子持砖将父亲驾驶的黑色奔驰S350轿车挡风玻璃砸碎,后驾驶红色宝马Z4轿车离去。10时45分许,杨某的儿子驾车沿该市雨山路行驶至欧尚超市路段,发现父亲驾车尾随其后,遂心生不满,倒车撞向父亲驾驶的奔驰车。之后,双方不顾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危,在雨山路上驾车相互追逐、撞击。
当两人驾车行驶至马鞍山市雨山路与军民路交口时,杨某倒车撞向儿子驾驶的宝马车,后二人各自驾车在该路口持续相碰,撞击三分钟左右,致车辆熄火、安全气囊打开,车辆损坏严重,路口交通受阻。接着,父子俩弃车离开现场。此事发生之后,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随后,两当事人均被批捕归案。10月8日,记者从花山区法院了解到,一审法院对上述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全予以采纳,并确认两被告人自愿认罪,其中杨某的儿子具有自首情节。
鉴于两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又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参考有关方面对其案发前一贯表现的调查意见,对其适用缓刑后对所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花山区法院最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处杨某的儿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案件回顾
6月19日,杨某与其子在街头驾豪车互撞。
6月21日,迫于舆论压力,杨某儿子投案自首。
6月23日,躲在大酒店里的杨某被警方抓获。
6月28日,杨某父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请花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7月5日,花山区检察院检察长签发了批准逮捕决定书。
9月30日,法庭一审宣判审理结果。此案宣判后,两位犯罪嫌疑人都没进行上诉。
10月8日,两被告一审被判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