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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出台“大气污染防治五年行动方案”(上)

来源: 河北青年报 作者: 2013-10-07 13: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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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0日,石家庄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会议提出,力争今冬明春大气环境质量好于去年同期,早日甩掉重污染城市的“帽子”。

  省会大气污染治理已经没有退路,此次会议上下发的“今后五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提出,经过五年努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力争再利用五年时间或更长的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10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方案提出,石家庄今后五年将在压煤、降尘、控车、迁企、减排、增绿六个方面实施九大防治工程。

  大气污染治理具体指标

  到2017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2年下降33%到2017年,全市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净削减1500万吨到2017年,压缩和淘汰水泥落后产能1500万吨以上;削减炼铁产能374万吨,炼钢产能482万吨;2017年年底前,全部淘汰10万千瓦以下共计23.7万千瓦的常规燃煤机组

  到2017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总量比2012年削减1.53万吨、4.97万吨、1.16万吨,完成省下达的挥发性有机物削减任务到2014年,黄标车禁止进入市区三环路(含)及县(市)区城区行驶。到2015年,全部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5.46万辆;到2017年,淘汰全部黄标车14.3万辆到2013年,全市13家储油库、769家加油站和234辆油罐车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2014年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5年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到2017年,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以上,计量收费面积占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55%以上;完成512.39万平方米老旧住宅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

  防治工程

  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年内市区划定“禁燃区”

  方案提出,2013年年底前,划定主城区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向社会公布。

  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

  所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全部关停或迁出。

  2015年城市核心区(市区一环)内实现无煤化。

  石家庄将在市区主要出入口设置煤质监测站,检验煤质。

  对重点用煤企业驻厂监管,每批次煤炭均进行煤质检验。

  超标煤炭一律封存,不得燃用,并对企业实施顶格处罚。

  根据方案,石家庄将推广优质低硫煤,集中清理关停各种煤场。

  根据城乡居民生活需求,合理布局,建设适量的型煤厂和配送中心。

  全市其他配煤、储煤场原则上一律关停。

  其中,2013年10月底前,在石家庄三环路以外建成1~2个型煤厂和6~8个配送中心,满足市区城郊(中)村居民生活用煤。

  防治工程

  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渣土车不密闭将禁入三环

  10月底前,石家庄市全部920辆渣土运输车实现密闭运输或更换新型全密闭渣土车,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指定专门倾倒地点。

  所有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冲洗干净。

  渣土运输时间限定在19时~24时。

  自2013年11月1日起,所有未实现密闭运输或没有更换新型全密闭渣土车的,一律不许进入三环以内。

  全市露天矿山将全部关闭

  方案还提出,二环内所有可机扫的道路,每3天冲洗1次,每天洒水3次以上;其他道路每天喷雾洒水2次以上。

  2013年9月底前,对二环至三环路间大面积裸露区域进行综合治理,全部清除围城垃圾。

  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对全市所有146家露天矿山进行停产整顿。

  露天建材矿到期原则上不再延续,2017年年底前关闭全市露天采矿,并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2013年10月底前,关闭滹沱河正定段和西北水源地区域的采砂场。采暖期,关停市区北部滹沱河、磁河(木刀沟)、沙河全部采砂场。

  防治工程

  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省会将严控机动车保有量

  针对机动车尾气污染,方案提出,要严格控制机动车保有量。

  石家庄将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城市环境容量,采取相应措施,遏制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

  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和区域性公路网建设,2017年底前,地铁1、3号线投用,鼓励绿色出行、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非公务活动不得使用公务车辆。

  今年淘汰3万辆黄标车

  2017年年底前,石家庄将淘汰全部14.3万辆黄标车。

  方案提出,淘汰黄标车可以给补贴,每台黄标车补助0.6万~1.8万元,逐步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型。

  2013年石家庄将淘汰3万辆黄标车。

  年底前,全市城市管理系统的黄标车全部淘汰并更换到位。

  2013年10月底前,全市公务用黄标车一律停止使用。

  对达到强制报废条件的在用机动车要强制报废。

  今年年底前,主城区全部淘汰燃油公交车,今后新增公交车100%为新能源或清洁燃料车。

  明年起所有城区禁行黄标车

  黄标车淘汰完之前的时段内,石家庄将加大“黄标车”限行力度。

  每日7时至21时,禁止“黄标车”、“无标车”在二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上通行。

  2014年1月1日起,每日全时段禁止“黄标车”、“无标车”在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和县(市)、矿区城区内道路上通行。

  排放不达标将不给挂牌照

  石家庄还要推广电子环保标志,尾气检测不合格车辆,一律不予核发车辆安全检测合格标,禁止上路。

  机动车准入门槛也将提高。

  2014年1月1日起,新注册车辆实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2015年年底前,全面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自2014年1月1日起,禁止销售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车辆,不准挂牌照。

  -文/记者彭丽晗

关键词:黄标车,淘汰,补贴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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