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被告人丁羽心在庭审中。
当日,丁羽心涉嫌行贿、非法经营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称,丁羽心(曾用名丁书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特别严重;以非法运作铁路项目招投标等方式从事非法经营犯罪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应以行贿罪、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新华社记者公磊摄
“权力掮客”现象,亟待严厉惩治
丁书苗的另一笔行贿事实,是向时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范增玉(另案处理)行贿4000多万元。
检方指控,为了帮助自己树立正面形象,2009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与范增玉商议,由丁向范所在单位进行捐款,范增玉利用职务之便,为丁书苗安排在有关大会上发言、在有关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等。丁书苗先后38次给予范增玉财物共4000多万元。
据查,2010年3月,丁书苗发现出境受限后,跟范商量,希望在更多的公益活动中曝光,被领导关注,认为这样“就可以大事化了、小事化了”。
在24日的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丁书苗没有辩解,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不持异议。此案将择日宣判。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林喆说,所谓“权力掮客”,就是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牵线搭桥,并且从中捞取好处,这些人有的是官员的秘书,有的是不法商人等。
据分析,这些人利用人脉关系,打通政商渠道,大肆进行钱权交易,甚至出现了职业化趋势;他们帮助官员降低了受贿的风险,同时也加剧了官员腐败,使权力运行严重偏离了正常轨道,其危害性巨大。
分析人士认为,目前,“权力掮客”现象已成为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催化剂”,同时也是破坏市场秩序的“毒瘤”,必须严厉惩治。
另一方面,必须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和约束,使其透明运作,特别是对于资金密集、权力集中的行业和部门,要有分散权力和多方制约的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