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9月22日),河北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举行第三场新闻发布会。
省工商局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最近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促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共18条)。
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云峰介绍,自7月份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市场主体增量行动以来,全省市场主体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总量增加了62455户。
其中内资企业增加14761户,个体工商户增加4375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3944户。
截至目前,全省登记各类内资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12.57万户。
“意见”摘登
注册公司首期出资可为零
“意见”第2条规定:设立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下的内资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首期出资可以为零,股东须在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缴付不低于注册资本20%的出资,且不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余额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清(投资类公司在5年内缴清)。
城镇户口也可组建合作社
“意见”第11条规定:允许因城中村改造转为城镇户口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居民,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其成员类型可按农民成员计算。(记者杨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