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购买新能源汽车将可享直接上牌等政策
六省份签订治污责任书 昨日举行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环保部与上述六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呼吸保卫战在京津冀大地正式打响。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减排细则 限车 石家庄、太原要限制增速 北京: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 天津、石家庄、太原、济南等城市: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速,增加使用成本,降低使用强度。 燃油 京津冀2015年供应国 2013年底前: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和山东供应国汽油 2014年底前:上述5省份供应国柴油 2015年底前:北京、天津、河北重点城市供应国汽、柴油 2017年底前:山西、内蒙古、山东供应国汽、柴油 国五 京津冀2015年实施国 2015年:北京、天津、河北全面实施国排放标准 2017年底前:山西、内蒙古和山东实施 出行 加快建北京绕城高速公路 到2017年底,北京、天津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优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城际综合交通体系,推进区域性公路网、铁路网建设;加快建设北京市绕城高速公路,减少重型载货车辆过境穿行主城区。 购车 个人买新能源车可直接上牌 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济南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左右。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综合措施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 减煤 四省份4年减煤8300万吨 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17年底,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和山东省压减煤炭消费总量8300万吨。 河北4000万吨山东2000万吨 北京1300万吨天津1000万吨 供热 京津冀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到2017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80%的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完成节能改造。 |
关键词:大气污染,新能源汽车,上牌,京津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