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16条规定”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
领导干部每年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
近日,省食药监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规定共计16条,其中要求局党组成员分别联系一个市、一个县、一个乡镇、一个企业、一名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一名食品药品安全专家,每年深入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至少建立1个基层联系点,一般干部至少建立1个联系户。
省食药监局近日分别召开正风肃纪、提质提效专项行动推进会和廉政教育警示会,通报全省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该局要求,严禁以会议、考察和培训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不得到风景名胜区开会,不得借开会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准在工作日午间、执行公务和值班期间饮酒以及借调研之名到下级单位吃喝、消遣;凡对服务对象和前来办事的人员冷横硬推、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的,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检查,再视情节追究责任。严控会议时间,本系统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90分钟,其他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1小时,会议发言安排一律不超过3个,发言时间每个不超过5分钟,不得安排无关人员参会、陪会。
据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8月份新的省食药监局组建以来,高度重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带头承诺,带头蹲点调研,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正风肃纪,特别是面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不等不靠、主动作为,谋划实施了“三基两提”(强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提质提效)、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整顿等专项行动,健全完善了工作规则、公文处理、会议制度、财务管理、作风建设等机关管理制度,实现了扎实起步、良好开局。下一步,该局将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敢字当头、严字为要,强力推进正风肃纪、提质提效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一支秉持正义、精通业务、恪尽职守、服务人民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记者庞超、陈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