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5日从会宁县人民法院获悉,该县八里乡4名村干部因截留私分救灾资金,被以犯贪污罪判处缓刑。
据了解,会宁县八里乡百户村村干部王某、和某、张某、姚某在2008年共同商议、截留救灾资金,前后两次侵吞救灾资金共计51335元。其中,王某分得13160元、和某分得13260元、张某分得13400元、姚某分得11515元。案发后4人积极退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等人身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依法协助乡级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共同侵吞公共财物51335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因此被告人王某、和某、张某犯贪污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姚某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