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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娜号”滞留旅客多已归国 律师称可依法索赔

来源: 广州日报  
2013-09-16 09: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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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韩国归来的“海娜号”乘客在北京机场接受多家媒体记者的采访。

  中国企业海航旅业的“海娜号”邮轮被韩国济州地方法院扣留,引发关注。昨天(15日),海航集团派出5架包机飞赴韩国,接回千余滞留旅客。有“海娜号”上的游客表示:“不明白为什么国内两家公司的纠纷要闹到国外,还要扣留游客当人质。”赵先生说,他跟同行的人都对旅程被无端中断表示愤慨。

  事件处理

  海航集团:包机接回滞留旅客

  “海娜号”是中国内地第一艘豪华邮轮。9月14日中午,海航集团旗下公司海航旅业对外通报称,公司邮轮“海娜号”被韩国济州地方法院扣留,导致1659名游客及650名员工滞留。海航旅业称,中国江苏沙钢集团旗下公司以法律纠纷为由,向韩国济州地方法院申请扣押船舶。

  据海航邮轮官方微博消息显示,截至昨天17时39分,海航共组织5架包机将1121名滞留旅客分5批接回到北京。

  据悉,昨天“海娜号”邮轮上登记乘机回国的旅客大约有1300余名,剩余的300余名游客将选择留在船上随船回国。

  海航人士昨晚向本报记者透露:“我们周一还将派出包机,去接剩余的邮轮滞留旅客。”

  沙钢船务:没要求韩方扣留游客

  沙钢集团回应表示,对因该邮轮被韩国济州地方法院扣押而造成游客滞留济州岛所带来的不便,深表同情。沙钢船务认为,公司申请的是扣押邮轮,而不是扣留游客,并表示愿意积极配合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游客滞留问题。

  沙钢船务还表示,如海航集团不愿承担对旅客应有的补偿,沙钢船务愿意先行垫付旅客返回国内的交通费用。

  赔偿:每名旅客可获2000元

  昨天下午,海航旅业董事长张岭等就“海娜号”邮轮滞留事件在首都机场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张岭表示,他代表海航旅业向韩方提出,要求韩方应该向滞留旅客道歉,并敦促尽快放行“海娜号”邮轮。

  据张岭透露,海航此次为了接回滞留旅客投入成本超过千万元,同时他对滞留旅客表示深深的歉意和内疚。有旅客代表在新闻发布会上称,13日下午扣留事件发生后,船长首先通报了情况,在后续时间里,滞留旅客情绪稳定。

  海航旅业负责人表示,“海娜号”被扣留期间,已免费开放船上娱乐场所,餐厅提供24小时不间断餐饮服务,避免游客在船上某些场地过于集中、拥挤。

  据海航邮轮发布的消息,将根据游客舱房类型的不同给予每人2000元左右的补偿。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游客表示:“这2000元补偿,其实是旅客斗争后的结果,原先海航提出的补偿方案是1500元,不少旅客感到不满意,觉得这一标准太低,随后海航方面又进行了调整。”

  乘客归国

  旅客归国

  在韩国

  对行程被强行中断而感到愤慨

  “海娜号”上的游客、来自天津的赵先生表示:“不明白为什么国内两家公司的纠纷要闹到国外,还要扣留游客当人质。”赵先生说,他跟同行的人都对行程被强行中断而感到愤慨。据介绍,这次航程是韩国六日游,两个靠岸城市是济州和首尔。团费为两三千元不等,船上老人和小孩较多。

  在“海娜号”上滞留的北京游客黄先生透露,无端被扣留,一些旅客已经出现不满情绪,心情也比较急躁,“大家心里最想的事是赶紧回国。”黄先生说。

  据介绍,船上的游客来自于全国各地,包括北京、天津、广东、香港等省市,其中北京和天津的游客最多;邮轮上有不少老年旅客,有的没有带手机,打国际长途电话,话费相当昂贵,而且船上的无线网络信号也不太理想。经过乘客集体反映,当地时间9月14日晚上近11时,邮轮终于同意开通了免费国际长途,游客可以向家里人报平安。

  有旅客表示,船上除部分导游讲中文外,大部分船员来自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地,全部讲英文,沟通较不便。

  在北京

  旅客与海航工作人员冲突七旬老人突发心脏病

  本报北京讯(记者赵琳琳)滞留韩国济州港的“海娜号”邮轮部分游客昨日乘飞机返回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本报记者昨日18时许赶到位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2航站楼的国际到达大厅。“一共在船上待了49个小时。”一位来自北京的游客告诉本报记者,“前天下午3时左右,邮轮通知我们不能继续航行了,原因是手续问题没有办妥。昨天一大早,我一睁开眼睛,发现怎么邮轮还是没动?后来看电视才知道,我们被‘扣押’了。一共40多个小时,感觉被软禁了,长这么大没体会过这个感觉。”

  另外,一位来自北京的女游客告诉本报记者,从济州港离开邮轮乘车前往机场的时候,韩国动用了警车开道。到达机场后,大家的登机牌已经全部打印好了交到旅客的手里,“只要人员上机了就立刻起飞,一切非常顺利。”

  另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昨晚9时许,部分抵达北京的“海娜号”滞留游客找到正在酒吧喝饮料的海航旅业应急小组工作人员交涉,由于情绪过于激动双方发生不太严重的肢体冲突,一位70岁左右的老人突发心脏病。冲突发生后,海航工作人员加强了与游客的交流。

  专家声音

  法律专家:

  商业纠纷不能“劫持”消费者权益

  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莫世健:扣船的行为在国际上非常常见,扣船的目的一般不是为了将船拍卖,而是以扣船为手段,要求对方解决纠纷。扣船裁定是保密的,法院实施时不会提前告知,以免船只临时改变航线。但韩国法院因休息日无法及时处理保证金,致使数千名中国公民滞留,这种做法值得商榷。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任何商业纠纷都不能劫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包括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受尊重权等合法权益均受到损害。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主张权利,与经营者协商沟通,要求经营者履行约定,赔偿损失。

  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洪积:游客因无法继续旅游,不能按时回国导致的损失,可向旅行社索赔。旅行社的违约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承担的只是违约责任,而侵权责任是由海航承担。因此,游客维权可同时起诉旅行社和海航,旅行社也可以要求海航赔偿。 (新华)

  旅游专家:赔偿2000元较合理

  本报讯(记者杨进)广州一家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报团时,游客都会与旅行社签订一份合同,合同对双方责任义务都有明确规定,从“海娜号”相关报道来看,团队组织方对游客方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因为这次并非旅游过程中出现了不可抗力。

  至于2000元左右的赔偿标准,如果行程接近尾声,团队组织方也已经妥善解决逗留期间的吃住以及返程交通工具,“每人2000元左右还是比较合理的。”

  纠纷起因

  海航因做合同担保被全球追索资产

  据新华社电(记者毛伟豪、刘巍巍、周慧敏、王晓洁)9月12日,与海航存在债务纠纷的沙钢船务有限公司(香港)(以下简称沙钢船务)以法律纠纷为由,向济州地方法院申请扣押海航船舶。济州地方法院裁定扣押了即将离港的海航邮轮“海娜号”。

  沙钢船务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总经理张洁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介绍,2008年8月,沙钢船务有限公司与海航集团下属子公司大新华轮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公司)签订了租船协议,海航集团为大新华公司出具了履约担保函。2010年10月起,大新华公司拖欠直至停付租金。因两家公司的注册地都在香港,沙钢船务根据合同约定,向英国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2012年11月,仲裁庭最终裁决大新华公司须支付沙钢船务5837.57万美元。同时,沙钢船务向英国高等法院提出了要求海航集团履行担保义务的诉讼。张洁表示,海航集团作为担保人应履行担保责任,但其拒不履行。因此,沙钢船务在全球范围内追索海航集团资产。

  对此,海航方面表示,大新华公司与沙钢船务之间是正常的经济纠纷,且当事各方已约定适用英国法律,由英国法院管辖。虽然沙钢船务已向英国高等法院提起要求海航集团履行担保义务的诉讼,但在管辖法院尚未对此作出判决的情况下,通过韩国济州法院扣留“海娜号”邮轮,导致中国游客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危害了中国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涉嫌触犯中国法律。

 

关键词:海娜号,滞留旅客,归国责任编辑:尹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