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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开网店暂不办工商登记

来源: 广州日报  
2013-09-14 08: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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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工商总局就网络交易管理征求意见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官方网站公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于个人开网店要不要办执照的疑惑,工商总局在征求意见稿中表示,现阶段对尚不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放宽准入条件,允许其暂不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记者了解到,国家工商总局2010年已经颁发实施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这次对“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1日。

  对电商平台加强监管

  与此前的“暂行办法”相比,修改后的“办法”对网络市场准入规定更为明晰:首先,自然人在网上开店销售,暂可不办理工商登记,但须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实名登记;其次,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必须是企业法人,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

  很多个人网店因为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等原因,一直疑惑要不要办理工商登记?工商总局在解释中称:按照现行登记注册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考虑到网络市场发展现状和促进创业就业的需要,现阶段对尚不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放宽准入条件,允许其暂不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但规定必须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并向平台进行实名登记,以保障网络交易安全、维护网络消费者权益。除此类自然人经营者外,禁止“无照经营”的网上经营主体存在。

  不过,该办法对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提出更为明确的监管要求。该办法要求,第三方网上交易平台应审核、登记经营主体身份。第三方交易平台须为平台内的经营主体建立登记档案,并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或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或链接。

  对市场影响不太大

  该监管举措对市场影响并不太大。昨日记者从淘宝等购物网站了解到,目前所有的网店卖家身份基本上都通过核实,虚假信息的网店卖家将不能通过审查制度,不过,个人网店没有办工商执照的也不在少数。

  另外,工商总局将《暂行办法》中的“网络交易平台”这一概念更名为“第三方交易平台”并作了准确定义,旨在凸显其第三方身份的独立性,避免产生概念混淆。

  链接:征求意见稿的四大看点

  看点一:坚持网店实名制

  看点二:拟禁止七类不正当竞争。

  看点三:增加第三方交易平台责任义务

  看点四: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拟提高罚款额度,除警告和责令改正外,还要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关键词:网店,工商登记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