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日)上午,广州“房叔”一审被以受贿罪判刑11年6个月,没收60万元。与房叔拥有的价值约4000万元的21套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检方公诉和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中仅涉及两套房。公诉人称,房叔购房时间跨度大种类多,很难分割出哪部分是违纪违法所得,哪部分是合法收入所得。主审法官表示,没有证据链证明蔡彬21套房是受贿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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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房叔5项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查明,蔡彬从1993年起先后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市)区分局副局长,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政委等职务,其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主要犯罪事实共有5项。
1998年至2002年,蔡彬利用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副局长,分管交通警察大队的职务便利,将该大队下属的番安实业公司机动车修配厂交由陈俊杰、刘展文(已另案处理)承包经营,并提供相关帮助,从中共得到20万元的“感谢费”。
2000年,蔡彬投资130万元与陈俊杰、刘展文合伙购买广州市番禺区沙湾大众汽车修配厂(简称大众汽修厂),后又抽走60万元用于买房。在陈俊杰、刘展文经营大众汽修厂期间,蔡彬利用担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继续“帮衬”该厂经营。2003年至2005年,陈俊杰、刘展文以大众厂名义购买了商铺等固定资产,并将商铺登记在二人名下,后以固定资产股权分配为名贿送给蔡彬财产性利益共126万元。
2003年至2010年,蔡彬利用担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牵线并主导将该局管理的位于本市番禺区市桥街禺山大道121号的停车场交由陈俊杰、刘展文承包经营,并分七次非法收受二人贿赂共计29万元。
2004年至2011年,蔡彬利用先后担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副局长、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多次在车辆年审、交通违章等事项上为蔡杰良(已另案处理)谋取不法利益,分多次非法收受在本市番禺区沙头街经营停车场生意的蔡杰良给予的贿送共计8万元。
2001年,蔡彬以少量出资与蔡杰良等合作经营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螺山食庄。广州亚运期间,属于“违建”的螺山食庄,在蔡彬的保护下,没有被依法拆除。2003年至2012年间,蔡彬非法收受蔡杰良以“分红”名义贿送的92万元。
评论
房叔无房表哥无表
如此反腐如鲠在喉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12日对“房叔”蔡彬作出有期徒刑11年6个月的一审判决,与此前陕西对“表哥”杨达才的审判不提及手表的来源一样,“房叔”多达21套房产的来源和处理问题也未有提及。公众关心的是,如此巨额房产是否来源合法?案件宣判后是否意味着所有房产因此“洗白白”而“合法安然无恙”?
2012年10月,蔡彬遭网友举报坐拥22套房产,经纪委核实其与家人实际拥房21套。令人费解的是,审判过程中仅提及蔡彬两套房产。对此,检察机关表示,目前掌握的证据显示,“房叔”受贿与其房产的关系不大。
对此,人们不禁要追问:除去退赃和罚没财产外,是否意味着“房叔”的房产“合法”了?蔡彬是一名正处级干部,其妻子曾任番禺区工商联办公室主任、秘书长,现已退休,按正常工资标准,都无法购买那么多套房。
中山大学廉政治理研究中心教授肖滨说,随着案件宣判,“房叔”家人仍可以坐拥千万财产,这种“和稀泥式”的反腐,有避重就轻的嫌疑,而且可能鼓励更多贪官把浑水倒入清水,将赃款变成不动产,利滚利、钱生钱,最终赃款变成了合法收入,达到“洗白”的效果,规避更为严重的法律惩罚。
“表哥”落马了,但他的问题与表无关;“房叔”判刑了,他的腐败也与房无关。这样的反腐结果,总是让人有些如鲠在喉难以真正舒畅,难怪不少网民发帖表达了不满和不解。而要纾解这些不解和不满,恐怕还需要有关部门作出进一步解释和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