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环境违法河北省刑拘80人 查处113起刑事案件
自6月19日,“两高”发布污染环境罪司法解释后,河北查处113起环境违法刑事案件。截至7月底,全省已刑事拘留80人。 据了解,在“两高”最新司法解释实施之前,对环境犯罪的规定是,只有造成恶劣后果,才会追究刑事责任。而“两高”最新司法解释降低了环境犯罪“入刑”门槛,只要有私设暗管、渗坑渗井排污等符合入刑条件的行为,即可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在环境执法时都在参考这一解释执行。(记者解保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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