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切实完善有利于改善大气环境的经济政策,建立企业“领跑者”制度,对能效、排污强度达到更高标准的先进企业给予鼓励。而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则“毫不客气”,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方案》,相关的经济政策还包括,加强环境保护、工商、银行、质监和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配合,实行红黑牌和黑名单制,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推广排污权交易,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制度,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对超出许可排污的企业,其超出部分要实行有偿使用。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专用设备或建设环境保护项目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