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武汉市城管委出台《武汉市城管员工作守则及考核办法》,对全市城管队员履职情况进行打分,不合格者将面临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劝退等处分。新规将于10月起试行。
根据新规,城管执法队员须在其责任路段或区域内主动作为,在门前三包、道路破损、环境卫生、燃气安全等15个方面的工作中认真履职。考评实行市、区两级双月考评机制,区级各单位落实路段和区域管理责任制,直接进行考评;武汉市城管委成立城管员督察考评专班,进行日常督察和重点抽查。市城管委同时接受市民对城管队员违规行为的举报。
每名城管员以100分为基数,70分以上为合格。双月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后10名的城管员,将被通报批评。其中,属执法队员的,视情况扣发绩效工资;一年内累计3次双月考核被评为不合格后10名的执法队员,所在单位将给予行政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参照公务员管理规定劝退。
新规同时明确了城管队员履责纪律,即城管员“六项禁令”:严禁辱骂、殴打管理相对人,严禁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严禁私分、侵占罚没暂扣物品,严禁索取、收受管理相对人财物,严禁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法定权限、范围执法,严禁上岗前及工作时间饮酒。违反任何一条禁令的城管队员,将被严肃追责直至辞退。
据了解,目前武汉全市共有8500多名城管,分为执法队员、协管员和市容监督员三类。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将各项考核指标落实到具体单个城管队员身上,有助于激发城管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真正做到了定人、定岗、定责,杜绝了出事时将责任推给“临时工”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