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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成患频袭良田 平山申请猎杀引争议(图)

来源: 燕赵晚报  
2013-09-07 1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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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人士:无计划狩猎可能引发无法弥补的“自然之痛”;河北省林业厅:狩猎需详细调查论证,有严格审批程序

  近日,平山县再现野猪群侵袭农田事件。野猪影响山村村民生产、生活,近几年在平山山区已屡见不鲜。捕杀,它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不忍。任其繁衍,将有更多农田庄稼被毁,甚至还可能伤及到人。权衡之下平山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决定申请枪支狩猎野猪。这一决定引起了环保人士的担忧,他们担心此举可能会打破生态平衡,引发无法弥补的“自然之痛”。如何在不影响生态的前提下,妥善解决野猪袭良田的难题,这已是平山县无法回避的课题。

  眼看就要收获的玉米被野猪糟蹋成这样,农民很无奈。

  野猪侵袭农田,平山林业局申请狩猎

  8月28日晚,野猪群侵袭平山县古月镇南杏元村,不少村民家的农田遭遇野猪侵袭。原本长势喜人的玉米地,被野猪糟蹋得一片狼藉。玉米秸秆倒伏在地已经枯黄,眼看就要成熟的玉米被野猪啃食,仅留下光光的玉米棒深陷在泥土里。

  事发后,南杏元村委会向相关部门汇报。据村支书尹玉窝介绍,8月28日晚,野猪群侵袭了村中不少农田,导致多户村民家责任田中的玉米、花生、红薯受损。“粗略统计,受损的农田近百亩。”

  “曾经有村民在农田里见到过那群野猪,其中两头野猪体型庞大,目测足有150公斤,身后还跟着一群小野猪。”尹玉窝说,近五六年,时常有野猪下山侵袭农田。

  连日来,平山县多个乡镇惊现野猪出没,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结合近期各乡镇反映野猪侵袭农田的情况,分别向省林业厅和平山县政府提出申请枪支狩猎的请示报告。

  23个乡镇中17个遭受野猪侵害

  9月5日,记者在平山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看到了关于野猪危害农民庄稼的请示报告。

  报告中提到,平山县23个乡镇中,涉及野猪侵害的乡镇竟有17个之多,其中回舍镇屯头、柴庄,古月镇井沟、要子岩、难下宅等多个村庄近日纷纷遭受野猪毁坏,导致部分农户的地块几乎绝收。

  据该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站长杨烨明介绍,去年全县各乡镇上报汇总的野猪数为600头,但考虑到有些乡镇接壤,野猪又时常在流动,最后他们认定平山县境内约有野猪300余头。“为了减少野猪对农民的生产生活造成的损害,单位经过反复商议后,才决定向上级部门申请狩猎野猪。”杨烨明说,他们将结合村民反映各自区域内野猪大概数量,确定狩猎的数量。

  驱赶已不起效,被迫决定狩猎

  据杨烨明介绍,为了既能保护野猪又能保护农民的庄稼,他们一直建议村民采取一些土办法,通过驱赶加以防范,比如在庄稼的周围布置假人、生明火等措施。“但是随着野猪下山袭田次数的增多,原来采取的那些土办法已经起不了太大作用。”

  杨烨明说,法律明确规定,作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的野猪,是不允许随便捕杀的,但对照平山县的现状,采取驱赶的方式已无法达到防止野猪的目的时,只能被迫采取狩猎方式。

  “今年年初,下口镇下瓦岔村一村民驱赶野猪时,受到野猪袭击,从梯田跌入深沟,导致腿部骨折。”

  “面对成群结队的野猪,出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考虑,我们才做出了有计划狩猎的决定。”杨烨明说,目前来看,只有采取这种方式减少种群数量,才能从根本上减轻野猪给农民带来的损失。

  简单粗暴

  可能引发“自然之痛”

  不少环保人士和网友对此纷纷提出质疑。他们表示,面对野猪数目增多给村民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应采取妥善的方式解决,甚至人类可以做出适当的让步,来保护动物的生存空间,而不应实施简单的狩猎。

  环保人士李女士说,在没有准确数量的指导下,仅靠单纯的推断而在一个区域内实施狩猎,是非常武断的一种做法。“简单无计划的猎杀,很有可能造成生态环境的严重失衡和动物的永久性逃离、消失,这些都将是无法弥补的‘自然之痛’。”李女士说,动物也是有权利的,想要人为地干预、调节自然界的物种种群数量和演化是过分强化“人类中心主义”的做法,极可能打破自然平衡,造成恶劣影响。

  山中无老虎野猪称霸王

  一次次过度猎杀动物造成生态失衡的惨痛教训,警示世人:人为干预自然必须要遵循规律,否则将给人类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河北经贸大学生物工程学院齐靖博士说,从表面看,野猪增多是由于生态好了,但实际上暴露了生态恢复的不平衡性,老虎、豹子等野猪的天敌减少了甚至灭绝了,造成“山中无老虎,野猪称霸王”。

  “政府在民生与动物的权利之间进行平衡时,应当慎之又慎。”齐靖说,如果政府开始对野猪实施狩猎,很可能给农民一种误导,从而造成野猪群体的大量减少,从而引发生态失衡新矛盾。

  齐靖还表示,从生态平衡的角度出发,除了狩猎外,还可探索采取为野猪绝育等多种方式,控制野猪的数量。“无论采取何种措施,都应首先考虑生态平衡,体现人类对野生保护动物的关爱和保护,所以申请狩猎野猪更应该慎重。”

  合理补偿可缓解矛盾尽快出台相关法规

  野猪侵袭农田,受害农民如何申请补偿?补偿后,农民与野猪间的矛盾可否得到缓解?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康萍老师说,野猪侵袭农田,属由于不可抗力而造成的自然灾害,可能通过申请补偿的方式弥补损失。但是,目前河北省还没有出台关于国家保护动物破坏生产对村民进行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地方也没有类似的相关条例。“只有用法律来保障农民利益,才能缓解矛盾,这样也能使野猪免受被狩猎的命运。”

  同时,康萍还建议,可以考虑通过引入社会基金和组织,来对受害农民给予社会救助。

  狩猎需经调查、论证才能实施

  省林业厅野生动物保护处武明录处长表示,随着生态环境的整体变好,加之山区居住人口的减少,才使得部分区域野猪繁衍加快,数量增多。“平山县以山地为主,具体生活着多少只野猪非常难统计,但是从下山侵袭次数增多等多方面分析,近年来野猪的数量的确在增加。”

  “野猪糟蹋农作物,侵袭居民,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时,采用狩猎方式控制其种群数量也是允许的,但是狩猎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需要经过详细的调查、论证才能实施。”武明录说,即便确定可以采取狩猎,也应采取“控制总量,保护为主”的原则,实施有计划的狩猎,确保不影响生态平衡。

  另外,武明录还表示,目前,他们已将拟定的《河北省野生动物伤害破坏补偿办法》草案上报上级单位,但具体实施还需要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确定。(文/图记者董昌)

 

关键词:野猪,狩猎,袭击田地责任编辑:尹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