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二:
死者邸机成的户籍信息8月1日下午,焦家寨煤矿矿工邸机成上中班,活着走进矿井工作,第二天发现死在选煤楼下。死者邸机成,男,汉,51岁,现住原平市轩岗镇焦家寨工人新街1844号,身份证:142202196208280958。
据该矿的矿工讲,死者邸机成是死于井下,矿方为了推卸责任,后悄悄的把死者运到选煤楼下。不管矿工所讲的是否属实,但有一点,无论死者死于井下、井上都是事故。这起事故说明一点问题,该矿没有严格的出入井管理制度,要不然第二天才发现死者的遗体。
8月19日下午二时许,记者在轩岗煤电公司宣传部见到了秦科长。记者问8月1日发生的重大事故是否上报?秦科长马上说:“报了,报了忻州公安局了。”记者问:这是一起安全事故,与公安有什么关系?秦科长说:“人家报,肯定有人家……报了财政部报了税务局了人家肯定不管你。”没想到秦科长用了让人啼笑因缘的谎言作答。记者又问:是安全事故,为什么不报安监局?忻州安监局也管不了你们?秦科长说:“不是,再就是可能上报的渠道不一样。”记者问该起事故是否当天上报?秦科长说:“那就不清楚了。”当记者揭穿了秦科长的谎言后,秦科长沉默了一会儿与记者聊起与该事故无关的话题。
8月20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忻州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办公室见到了郭凤卿主任。郭凤卿主任热情地询问记者有什么采访任务,记者说想了解一下轩岗煤电焦家寨煤矿重大事故是否上报。郭凤卿主任肯定地说:“没有,只有宁武上报了一起一人事故,河曲上报了一起一人事故,其它地方都没有上报。”
据了解,该起事故变相瞒报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领导怕追责,牵出自己不可告人的“那部分”。这种变相瞒报重大事故的工作作风是一种腐败的表现,是一种看得见的腐败。说明这样的官员平常唯我独大、为我是从,忘记了给予他一切的根源。
《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建立完善舆论监督反馈机制。对新闻媒体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批评报道,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在报道后的2周内,将整改结果或查处进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反馈。
客观地说,这不仅是一起重大事故,还有其它成分。既然是事故,那么就需要查出发生这起事故的原因,来彻底揭开这起事故的真相。要问责,要有人来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