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院专项清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
从省法院获悉,作为参与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行动的具体举措,我省法院系统全面启动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专项清理行动,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严惩各类环境污染刑事犯罪,以此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有效遏制和减少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现象。 按照省法院的要求,各中级法院将对辖区内已受理的各类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逐案清理登记,特别是石家庄、衡水、邢台、沧州、邯郸、廊坊、保定7个市中级法院要主动与辖区公安、检察、环保等部门联系,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逐案摸排情况,确保对本辖区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各级法院在办理该类案件过程中,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相关法律要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和程序关,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格执法。 |
关键词: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河北 |
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