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中院昨宣判两起涉黑案 俩“黑老大”均判刑
昨日(8月29日)上午,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当日公开宣判的两起涉黑案件进行通报。 法院提供的资料显示,二人此前的身份分别是村支书和公司老板,因此两起涉黑案都曾在当地引起极大关注。 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二人组织、领导参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下累累罪行,一审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二十年。 昨日,被告人刘会民在审判席上 昨日,被告人郄红卫在审判席上 案件1 涉黑村支书一审被判死刑 保定市曲阳县七里庄原村支书涉黑案中,“黑老大”刘会民原系曲阳县恒州镇党委委员、曲阳县城建局收费股股长、曲阳县工业园区开发部副部长和曲阳县恒州镇七里庄村党支部书记。 刘会民自2001年担任曲阳县七里庄村村主任、2003年任村支书以来,通过非法手段操纵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先后将被告人刘志强、井胜会等人笼络到其身边,通过发补助、发奖励、为违法犯罪者“平事”控制组织成员,逐渐形成了以刘会民为首,以刘志强、井胜会、刘现军、袁阳为积极参加者,刘谦等人为成员的等级分明、成员固定、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该犯罪组织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法院审理认为,刘会民犯受贿罪等11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团伙其他犯罪成员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 案件2 “黑老板”一审获刑二十年 保定郄红卫涉黑案中,“黑老大”郄红卫曾是保定天鹏商贸有限公司、保定天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定天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定天鹏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保定天鹏摔跤搏击俱乐部和满城沙场等单位的老板。 2003年初至2008年3月间,郄红卫以这些单位为依托,广招“两劳”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以他和赵某等人为组织、领导者,以袁某等人参加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以非法敛财为目的,通过有组织的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活动以及“看场子”、 “护矿”等违法行为,疯狂敛财,欺压、残害群众,造成一人死亡、数人受伤、耕地被严重破坏、他人财物受到毁坏的严重后果,严重干扰和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郄红卫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文/记者李媛 -供图/通讯员李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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