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今天上午,东星集团在北京召开发布会宣布: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将东星诉融众股权纠纷案和东星诉钟祥开发总公司案全部发回重审,东星集团在官方微博上说:“不仅仅是东星的几十亿资产的失而复得,更重要的是让我们看到了公平、正义的曙光。”
据东星方面透露,上述两案共涉及金额超过40亿元。其中,东星诉融众股权纠纷案涉及金额超过30亿元,诉湖北钟祥开发总公司一案涉案金额超10亿元。此前,东星集团在这两个案子的一审判决中全部败诉。
中国东星集团1991年6月在湖北省武汉市成立,在鼎盛时期,旗下拥有包括东星航空、东星国际旅行社、东盛房地产等多家子公司。东星集团创始人、前湖北省首富兰世立曾经是一位风云人物,先后涉足过电脑、酒店、地产、公路、旅游、航空、电信等多个行业。
兰世立曾经豪言,东星集团不缺钱,所以根本不用上市,就像已经拿到硕士文凭的人不会去读中专一样。然而,2005年,兰世立开始筹建东星航空公司之后,他发现自己突然变得特别缺钱:
兰世立:很多媒体包括在追求企业的时候说,你们什么时候上市?我说上市只是一种融资手段和融资渠道,并不是上市就意味着成功,当我不需要钱的时候,为什么要上市?现在建立航空公司以后,我觉得应该有这种需要了。当需要30架、50架、100架飞机的时候,可能需要上市的渠道融资维持飞机的营运,这个与企业的战略发展要相匹配。
2008年,由于陷入资金困境,当时的东星航空正面临着破产的危局。2008年4月8日,东星集团将旗下东盛地产公司委托给融众资本投资集团,以此获得融众集团的资金支持。但是,这种融资的成本非常高,据东星集团代理律师张军介绍,融众集团借给东星的钱,月息高达12.5%:
张军:一个是利息,一个是担保费,一个是管理费,这三项加起来达到月息12.5%。
2008年7月7日,东星集团与自然人李军、杨嫚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李军、杨嫚受让东星集团和兰世立所持有的东盛地产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15亿元,不过,据东星集团方面表示,对方严重违约,在支付了8550万元以后便再无下文,也直接导致东星航空资金链断裂。
东星集团认为,李军、杨嫚是融众集团的代言人,所以融众集团应当为这次违约行为负责,而融众集团表示,李军、杨嫚是从融众集团借款支付而已,根本不是自己的代言人,同时还透露,兰世立的东盛地产负债高达16亿,他们才是这件事的受害者。东盛地产融众集团董事谢小青说,认识兰世立是自己一生的遗憾和痛苦:
谢小青:这段记忆我想永远的抹去,这是一个不堪回首的过程,认识他是我一生的遗憾和痛苦,现在口口声声说我侵吞了它的资产8千万,侵吞了16亿的资产。做梦都没想到负债有这么的严重,已经高达到现金15.3亿人民币了。
2009年7月,东星集团将融众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返还股权。2012年5月10日,湖北省高院一审最终判决东星集团败诉,随后,东星集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东星与融众打官司期间,债务缠身的兰世立进了监狱。2009年3月15日,由于拖欠大量机场管理费以及飞机租金等,东星航空公司被强制停航,兰世立被警方控制。2010年4月9日,兰世立因逃避追缴欠税罪,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东星的另一位代理律师严义明说,兰世立入狱给民营企业家提了个醒:
严义明:整个社会对他积累财富的过程,甚至过程的违法性看的不多,一定程度上存在笑贫不笑娼的风潮。资金、正影响和负影响以及跟政府以及政府官员之间的距离,是应该保持的平衡。
兰世立入狱后,东星集团失去了大部分的资产,并且波及到了旗下的旅游公司。2011年,东星方面起诉湖北钟祥市政府全资所有的钟祥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强行解约,企图抢夺东星集团的资产,但是,这个诉讼请求一审也被驳回。东星钟祥风景名胜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程军平说,这是东星目前唯一的资产了。
今年8月7日,兰世立提前3个月出狱,现在,两件败诉的案件被最高院发回重审,东星集团的命运突然间峰回路转,重现曙光。最高院认为,东星案件中的“很多事很难理解”,因此判定一审判决中的基本事实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