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省“三公”经费预算比去年压减2158万元;自专项治理以来,共认定违规公务用车10299辆;目前,全省核定公务用车新编制76262辆,整体压减6.19%
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严格按照“十对照、十整治”的要求,对自身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让群众看到了明显变化。
从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第一批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91个省直单位通过自查自纠,查摆问题3385条,其中,涉及领导班子的144条,涉及厅级干部的732条,处级干部2509条;11个设区市和2个省直管县,共查摆问题216条,其中,涉及领导班子12条,厅级干部204条。查出的问题主要是:少数政府部门存在发文多、开会多、培训多的现象;有的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一些部门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前,存在公款走访送礼、接受土特产、超标准接待或被接待等;与群众联系不够密切,对群众利益和诉求关注不够、调查研究走马观花、走形式,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比较少,作风还不够深入、联系群众制度不健全、宗旨意识有些淡化等;对照勤政为民的要求,存在作风不实、能力素质不高、学习不深入,工作无激情、低标准等问题。
为确保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各单位在自查结束后按照要求,利用政务内网和机关公开栏进行了不少于7天的公示,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省委活动办和各地还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多种形式,对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认真开展了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认真按照边查边改、立改立行的要求,能马上改的马上就改,不能马上改的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解决途径、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
文件简报会议活动得到进一步精简。各单位加大审核把关力度,大幅减少发文数量。能通过电话、传真、邮件、协同办公解决问题的,或者能以函件、电报形式印发的,不再印发文件。同时,各单位在坚持落实无会月制度的同时,实行计划管理和审批制度,进一步减少或合并有关会议,压缩会议规模。省直部门报送省委、省政府的简报保留107种,压减了78种,减少了42%,简报报送范围减少45%。今年1至7月份,与去年同期比较,文件减幅达20%以上的有40个单位;行业会议减幅达30%以上的有35个单位,各类简报减少83种。大部分单位对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加强会议费报销审批。今年上半年,省工商局会议费同比减少了72.2%,张家口全市性会议同比减少40%,唐山市比去年同期节约会议经费101万元。
联系群众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各地各部门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实际,纷纷出台制定联系群众工作制度规定或办法,明确下基层蹲点调研、督导检查等目标任务、方式方法。石家庄市出台了《关于市级党政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要求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好头、作表率。省委政法委、省工商局、省总工会等30余个部门都明确要求机关干部轻车简从,分批到基层和生产一线与群众同吃同住,深入到行业部门困难和矛盾集中的地方,有针对性地了解实情、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务求实效,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和拥护。
“三公”经费得到进一步控制。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等40余个部门制订了“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或办法。严格落实因公出国(境)审批、公务接待、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有关制度,履行相关经费审批手续。今年全省“三公”经费预算比去年压减2158万元。最近,省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转发了省财政厅等部门《河北省“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和《河北省清理检查“小金库”工作实施方案》,严肃查处“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得到进一步规范。结合公车治理,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粮食局等部门针对借用下属单位或协会车辆的问题,进行立改立行,及时整改到位。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加强越野车的使用管理,按要求封存了部分车辆。衡水市今年上半年共驳回不合理车辆购置申请9次,查处公车私用36起;张家口市封存公车1200多辆。自专项治理以来,共认定违规公务用车10299辆,其中超编车5586辆,超标车2133辆(其中省直部门超标车373辆),违规借车2251辆,违规换车324辆,摊派款项购车5辆。目前,全省核定公务用车新编制76262辆,整体压减6.19%,违规车已清理纠正97%。8月14日,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省纪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联合下发了《河北省集中治理违法违规使用“冀O”专段民用号牌工作方案》,从现在开始至11月15日,在全省集中开展治理工作,严肃查处伪造、变造、违法挪用、套用“冀O”号牌,以及“冀O”号牌车违法违规行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得到进一步落实。各地各部门针对公款互相宴请、接受土特产、超标准接待等问题,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洁从政教育,提高思想觉悟,强化自律意识。省新闻出版局、省商务厅等部门制定了公务接待、下基层工作纪律等制度规定,对接待标准、范围等予以明确,有效杜绝公务接待中超标准现象和违规问题发生。省住建厅、省国土厅等部门还建立完善公务接待反馈制度,主动接受下级机关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