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捐资助学款
记者昨日(21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日前,省教育厅制定下发《2013年行风建设工作方案》,将继续加大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坚决杜绝“课堂内容课外补”、在职公办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学校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集体补课乱收费等突出问题。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肃查处与升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行为,以及以特长生为名乱收费、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乱收费行为。坚决执行“一科一辅”教辅材料选用机制,切实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的选用推荐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教辅材料自愿购买和无偿代购的服务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各高校不得直接向毕业学生收取信息采集费等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20%。要严厉查办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等方面的案件,对顶风违纪、纠而复生、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要坚决查处并予以公开通报。 |
关键词:教育乱收费,严查 |
责任编辑:孙晓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