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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运营商拟推流量季度套餐 提供多元化选择

来源: 解放网  
2013-08-20 16: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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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套餐里的手机流量多用了要扣费,那没用完的为什么不能退钱? ”日前,一位手机用户一怒之下将运营商告上法庭,也因此引发出一场“流量清零”是否合理的争议。

  今天上午,上海市消保委“约谈”了沪上三家运营商。针对市民热议的手机流量问题,三大运营商终于“松口”,承诺已经或拟推手机流量季度套餐,让消费者有多元化选择。

  而在记者接触多位通信业人士的过程中,后者也极力辩解。“流量套餐本身就是一种资费优惠,好比你去餐厅里吃饭,汉堡、薯条和可乐的套餐肯定比单点要划算。可如果没吃掉,你能让餐厅保留,下次免费接着吃吗? ”一位业者苦笑称。

  【最新举措】

  正研究制定按季收费套餐

  联通公司相关负责人上午指出,手机套餐本身已经是种优惠形式,消费者达到一定使用量以后,运营公司便给予承诺的优惠。“按月计费是国际运营商的惯例,运营商的计费系统与财务制度等都是沿用这种模式,这一点今后不会改变。 ”不过,对于市民热议的流量问题,上海联通方面表示,已经向集团提出了按季收费套餐的申请,目前正在研究审批中。

  在上海联通给消保委的书面答复中,记者看到,中国联通拟新增以季度为计费周期的套餐,资费为30元/季度,包含300兆流量。

  上海移动相关人士同样表示,公司正在制定季度套餐的设计方案,目前已经上报审批,由于牵涉到系统改造等问题,预计该套餐将于年底前出台。在上海移动给消保委的书面答复中,记者看到,有效期为90天的季度套餐分为30元、60元和90元三档,分别包含210兆、450兆及840兆流量。套餐内流量用完或到达有效期后,流量包自动失效。

  上海电信目前已经推出了有效期达90天的“中国电信流量卡”,用户可通过线上电子渠道为电信流量计费的手机号充入流量,不限当月使用,没有用完的流量会自动延续到下个月。据悉,流量卡分为10元、20元及30元三档,分别包含60兆、150兆、及300兆流量。

  市消保委方面表示,对于消费者而言,手机流量套餐的计费周期越短,均衡性就越差,三大运营商的季度套餐使收费模式更人性化,这是消保委所乐见其成的。针对有市民提出,超出套餐流量收费昂贵的问题,消保委下一步将进一步敦促运营商,推动套餐内外价差的缩小。

  【运营商解释】

  套餐属于优惠促销退还流量不现实

  对此质疑,运营商方面似乎也有些委屈,认为这遭到了误解,称其本身是一个“不应该被提出来的问题”。

  “这种数据套餐本身就已属于优惠促销,消费者选择套餐时,买的就是一定流量的一个月的使用权而不是流量的永久使用权。与之对应的不方便之处就是到期清零,否则就不叫包月套餐了。 ”一位业内人士吐槽称,其实这种类似的做法还有好多,比如健身卡、电影卡、游泳卡,它们通常都比单次消费的累加更便宜,而且带有一定的时间限制。

  “其实就像健身卡一样,即使用户没用到规定的次数,甚至一次都没用过,到期也要作废。至于具体的使用期限,在购买的时候,用户和商家已经有约定。 ”上述人士说,只要消费者选择某种套餐,运营商就视同消费者在特定时间内已经消费了此流量套餐包里的全部流量。

  中移动人士则表示,没用完的流量套餐进行退款不太现实,容易导致不公平的状况。比如其现有的套餐包括2元10M、5元30M、10元70M、20元150M、30元280M、50元500M、100元2G、200元5G、300元7G等多档。“如果能退的话,人人都去入300元套餐好了,这种性价比最高。”一位业内人士说。

  移动方面也强调,虽然理论上若用户使用流量超标,超出套餐部分资费比较昂贵,为1元/M,但“流量叠加包”的推出,让用户基本不会面对“1元/M”的高资费。

  【业内呛声】

  没吃完的快餐能留着下次吃吗

  随着越来越多的网友加入声讨,一些通信业人士也呛声回击。

  “我想知道,我6000元租的房子,出差那几天能不能算到下个月啊?我15元买的面条,吃了一半,能不能下次再来吃啊?我交了28块的有线电视,一个节目没看,能不能以后再看啊?”通信人徐卫华在微博上发出连珠炮般的追问,让不少网友陷入思考。

  知名博主“通信老柳”也举了一个例子:“好比肯德基的套餐,有汉堡可乐薯条,打包在一起比较便宜,用户可以选择,但选择后如果吃不了是不能退的,而用户也可以单买汉堡和可乐,不要薯条。这是个产品规则问题。 ”老柳认为,套餐内的内容是设计好的,如果想要享受套餐的优惠,就需要遵守约定和规则。如果用户不想使用套餐,也可以选择其他的标准资费,这完全是客户自愿的。

  记者注意到,有脑子比较活络的网友再次进行反击:我在餐馆吃不完的食物可以打包,凭什么运营商强制要将剩余流量清空?对于这个有意思的追问,网易“另一面”专门做了个专题来剖析。在业内人士看来,上述比喻并不恰当,因为电信服务的生产和消费过程是同时进行的,不像饭菜般可以储藏。

  “饭馆的最大成本不是饭菜本身,而是场租和人员工资,场租和人员工资就对应着无形的就餐环境和服务。在客户吃不完的情况下,有形的饭菜可以由客户打包带走,饭馆就停止对客户的服务,无形的就餐环境和服务没法由顾客打包带走,因为动态且无法存储,流量也是一样的道理。 ”上述人士说。

  【网友建议】

  超额流量能否自动续包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运营商方面反复强调,运营商对于套餐流量到期清零已是惯例,也是一种约定俗成。但也有用户和业内人士呼吁,虽然上述做法没错,但目前用户超出套餐的流量依旧太贵,存在很多调价空间。

  对这个问题,运营商方面举了个例子:“卖冰棍的给了你两个选择,选择一:每根2元,什么时候想吃就吃,选择二:假设每天吃5根,您可以办理150包月300根,一个月为限吃完否则清零。如果你吃不完,大可不必选择这个优惠,去吃2元一根吧! ”独立电信分析师付亮赞同此观点,但他也认为,运营商套餐以外的资费,包括不选择套餐的标准资费,应该逐步下降。 “目前默认的流量标准资费还是3分钱1K,我已多次呼吁下降。 ”

  网友Allenjay章以自身经历建议称,他常常遭遇套餐流量用完而不自知的状况,运营商是否能提供主动关闭上网的功能,或者自动续叠加流量包?付亮认为,运营商的确应加强流量提醒的及时性,另在套餐流量用完时,给用户多种选择,包括停止使用,也包括自动提醒续包。在续流量包前,如果已发生少量超出套餐流量,他也认为不应按标准资费计,而是计入续费包流量中。

  七成消费者认为—

  流量按月计费不够人性化

  上海市消保委今天上午发布关于信息消费的调研结果,本次调研持续两周,共发放2000份调查问卷,针对信息消费现状、信息消费发展趋势、手机流量等消费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结果显示,本市七成市民认为手机流量按月计费不够人性化。

  调查结果显示,66.39%的受访者每年信息消费支出占个人年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已大于10%,信息消费已成为居民消费支出的重要环节。51.32%的消费者表示,其信息消费需求将进一步增长。

  调查结果表明,37.77%的消费者使用手机上网占总上网时间的比重在0到30%之间,超过五成的消费者使用手机上网占总上网时间的比重在31%至70%之间,另有5.52%的消费者手机上网占总上网时间的比重在70%以上。

  对于手机上网,消费者最关注的因素分别是上网速度、上网价格和信号覆盖,44.69%的消费者最关心手机上网速度,33.14%的消费者最关心手机上网价格,另有18.01%的消费者最关心信号覆盖。

  值得注意的是,83.75%的受访者使用手机上网套餐,其中,42%的消费者会选择较高流量及无线上网时长,保证每月不超出套餐。

  针对近期网友热议的手机流量问题,54.43%的消费者表示流量月底作废不合理,近七成消费者认为手机流量按月计费的方式不够人性化,应当推行手机流量跨月度计费。

关键词:运营商,流量套餐,季度责任编辑:尹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