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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行政收费项目没有法律依据一律取消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 2013-08-17 09: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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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物价局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百姓反映强烈的价格和收费问题,积极探索提质提效的新方式、新举措,全面提高物价部门为民服务水平。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依规、应减必减”的要求,省物价局把规范自身行政审批事项和清理收费作为提质提效的突破口。9月底前,完成对自身行政许可、非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事项目录清理工作。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具体审批层级的事项,能够下放的一律下放;对有明确审批层级规定,依法可以委托下级审批的,委托下级实施。同时,对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凡有自由裁量空间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执行。会同财政部门对正在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省级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公布取消和免征涉及11个部门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企业反映负担较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进行规范降低。同时,严禁将已经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变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向企业变相收取,严禁把检验、检疫、检测机构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坚决纠正行政机关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委托中介结构、行业协会处理并借机收费问题。11月底前,公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省物价局还将加强省本级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对关系群众利益的重要商品和收费改革措施,及时通过河北物价网进行信息公开,实现价格信息的集中查询浏览。同时,对物价系统各级审批环节进行统一规范,明确需多层级审核事项的名称、各级侧重审核的内容、实施依据、材料呈报衔接的程序和时限等,年底前将优化审批流程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9月底前,执法监管和窗口单位明确协办员和带班领导,并在机关显著位置和部门网站全天候公开公示。对群众投诉举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实行24小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坚持每周一下午物价局长接听举报电话制度,对群众反映的价格和收费问题,即时受理、限时办结、回访反馈、督查督办,对群众诉求办理不及时、不认真、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关键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省物价局,全面清理

责任编辑:尹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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