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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从未批准过“国家试点本科”单位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 2013-08-14 08: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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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接到通知,说已被河北文理学院国家本科试点班录取,这是真的吗?毕业以后能拿到全日制本科的毕业证吗?”日前,不少考生打电话向省教育考试院咨询。

  对此,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公告称,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从未批准过“国家试点本科”单位。河北文理学院(全名河北文理专修学院)是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的国家自学考试助学单位和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在中心参加助学的考生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可以享受一些助学考试方面的政策优惠,考生通过了国家自学考试专业计划的全部课程可以获得自学考试的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但不是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

  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确认是否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的方式有四个条件:一是招生院校为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公布的学校;二是在网上填报了招生院校志愿;三是收到招生院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四是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能查到录取信息。

关键词:省教育考试院,提醒,河北文理学院

责任编辑: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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