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 石家庄在住所登记时 将允许“一址多照”
以往,一个地址只能作为一个企业的住所办理登记。今后,省会在住所登记时,将允许“一址多照”(同一地址可作2个以上企业的住所)。 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试行)》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开始执行。 意见要求,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的事项,只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 试行意见部分亮点 住所登记 市场主体申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有房屋产权证的提交产权证复印件 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交相关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 上述证明都没有的,提供园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允许“一址多照”(同一地址可作2个以上企业的住所),提高资源利用率 免办执照 除涉及安全及前置审批许可的行业外,对个人从事无固定门店的修理、日用品销售、裁剪缝纫等便民行业的,免予办理营业执照 个体升企业 取消对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原字号一年内不能使用的规定,只要字号不重,允许其继续使用。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可同时办理注销和开业手续,保证其经营不间断(记者彭丽晗 刘晏 通讯员郑宏 徐晨霞) |
关键词:注册公司,一址多照,石家庄 |
责任编辑: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