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其父(资料图)
8月6日,某媒体刊出《李天一是轮奸案首个施暴者》的相关报道,曝光了案件诸多细节,并指出李某某为轮奸案中第一个施暴者,检方提起诉讼时并未确定主犯从犯。为此,李家法律顾问兰和针对该报道作出回应,称爆料者用意凶险,混淆视听,煽动社会情绪,并反问:“到底谁在操控舆论?”
以下是兰和回应原文:
1、从未对李家进行任何采访核实,对某报报道不知情。
2、在未经多方核实前提下,对所谓细节的悍然刊登,一味博人眼球,有失妥当。举例证明,所谓《新版内幕》,其指明信息渠道是源自该报某记者爆料,但已被该记者证伪,由此可认定所谓内幕乃杜撰,被该记者自己证伪的事实又被该记者多次引用,用于证实所谓细节,逻辑上难以自洽。
3、爆料和报道倾向性过于明显,刻意刻画李某某暴力形象,做实轮奸事实,内容貌似全面公允,实则暗自夹带私货,用意凶险。
4、所谓相关视频资料和细节披露从何而来,此出处是否有权向媒体公布,该发布是否合法?就像李某某被拘2天,所谓详细案情就被捅到媒体,提前对事实和性质进行舆论认定,何人所为,有何用意,是否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这一切都必须有个交代,而不只是徒留一笔糊涂账,提前把法院的活儿给包揽了。
5、暗潮涌动,有人为操控舆论的痕迹,舆论战用意明显。该案很奇特的一个现象就是在每个关节点上,都会有相应的所谓事实和爆料通过得以貌似权威的发布,混淆视听,煽动社会情绪,对李某某等人进行未审先判。到底是谁在操控舆论?
6、可以和所谓知情者公开对质,并保留对相关人员控告的权利。
兰和认为“工于细节坐实轮奸”
6日傍晚,兰和律师通过网络对此事再发表观点,称是工于细节,坐实轮奸,他认为:“该爆料和报道表面上完整详实,求实公允,但在决定行为性质和案件性质走向的关键细节上进行歪曲、臆断和编造,不断强化李的暴力形象和行为,最终坐实李天一强奸的事实,从而抢占舆论高地,达到未审先判的终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