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6成排污口向海域超标排放污水 河北超标率40%
河北超标排污口比率40%;天津最高,为85.7% 8月2日,国家海洋局发布调查报告,最近对27个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进行监测的结果表明,18个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的水质劣于第四类,21个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不能满足所在海洋功能区的水质要求。 7月,海洋监测部门陆续完成了5月部分入海排污口排污状况和邻近海域水质监测的样品分析工作。在所监测的137个入海排污口中,市政排污口29个,工业排污口36个,排污河60条,其他类排污口12个。其中,86个入海排污口向海域超标排放污水,占监测排污口总数的62.8%。对27个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监测的结果表明,18个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的水质劣于第四类,21个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不能满足所在海洋功能区的水质要求,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 海洋监测部门此次还对山东、辽宁、天津、福建及河北的部分入海排污口进行了监测,入海排污口超标情况显示,相关各省(市)超标排污口比率范围为40%~85.7%。其中天津最高,为85.7%;其次是山东,超标率达到73.6%;福建、辽宁和河北分别为60.9%、50%和40%。 |
关键词:污水,超标,排放,河北 |
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