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人看来,名人比较注重公众形象,不会出现借钱不还玩失踪的情况。但著名导演、演员、主持人英达却因借款500万未还、人又联系不到被债权人告上法庭。记者昨日(8月1日)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该案。
原告为北京龙潭湖体育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称,今年1月14日,公司与英达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英达因注册天英影视公司的需要,向原告借款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3年1月15日起至2013年3月31日为止,借款期限届满后,英达必须向原告偿还全部借款。
上述借款合同签订后,该公司便将上述借款一次性汇入英达指定的账户,履行了发放借款的义务。但是,直至目前,英达不仅没有还款,人也找不到了。
“我们给英达打了很多次手机,手机通着,没人接。”昨日下午,该公司董事长秘书韩先生透露,英达所要注册的影视公司并未注册成功,为催款还特意找过英达的助理,但助理也称联系不上英达。
昨日下午,记者试图通过多种方式联系英达,但直至记者发稿也未成功。
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