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科研人员为了争取项目、获得经费、职称晋升等,不惜违背科学道德和诚信,伪造、篡改、剽窃等科研不端行为屡屡见诸网络报端,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昨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公开通报一批科研不端行为典型案例,以此彰显维护科研诚信的决心,起到威慑警示作用。
基金委近年查出弄虚作假38人次
“目前科研诚信建设所面临的问题不容乐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杨卫说,“科技界的主流是好的,但科研工作中也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伪造、篡改、剽窃等不端行为时有发生。同时,学风浮躁、学术失范也有所滋长。”
“科研诚信问题特别是不端行为,正在侵蚀学术的肌体,对科技事业健康发展产生消极影响。”杨卫对此痛心不已。
据统计,自2010年至2013年6月30日,仅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就受理投诉举报468件,其中实名举报152件。
近年来基金委查出弄虚作假38人次,论文重复发表15人次,抄袭剽窃17人次,造假、篡改数据6人次,其他7人次。
105人科研不端被基金委处理
目前,一些部门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打击逐渐“关口前移”,主动出击坚决查处。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开发了项目相似度检查系统,对485对高相似度项目申请书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查出利用已经获得资助项目再次申请基金的有38人,还有利用相同申请书同年不同人申请的有14件。
2010年至今,基金委对105位科研不端行为当事人分别做出了通报批评、内部通报批评、书面警告等相应处理;对43个已批准的科学基金项目做出撤销项目的决定;3位被举报“杰青”建议资助项目申请人未获得资助。
但是,目前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并非十分有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主任陈宜瑜院士表示,对很多匿名举报的真实性难以核实,同时对不端行为的事实认定也有多种障碍,而网络举报由于很多信息难以核实,认定更加困难。
“总体上看,我国还缺乏防范和惩治科研不端行为的法规制度,在不端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方面,还存在认识标准比较模糊等问题。”杨卫说。
科研不端六宗罪
罪1
抄袭他人成果谎报个人信息
案例:湖北某大学郝汉舟,把他人发表的3篇SCI论文窃为己有,其中把自己列为第一作者的有2篇,列为非第一作者的有1篇。郝汉舟用这些论文申报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获得资助。2012年度又用同样方式申报基金项目,同时还虚构1篇根本未发表的英文论文。
另外,郝汉舟在背景资料中虚称自己为澳大利亚访问学者和硕士研究生导师。经调查,郝汉舟从未到澳大利亚做访问学者,也不是硕士研究生导师。
处理:撤销郝汉舟相关项目,追回已拨经费;取消郝汉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给予郝汉舟通报批评。
罪2
伪造篡改实验数据
天津某大学高鹏、姚素英等发表的两篇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论文(高鹏是两篇论文的第一和通讯作者,姚素英是高鹏的博士生导师)实验材料完全不同,但是实验结果完全相同。经查,其中一篇论文数据造假。
罪3
花钱网上雇“枪手”
案例:湖南某大学彭国星与福建某大学余文琼在网上雇人完成基金项目书。经比对,彭国星2012年度申报的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与余文琼2012年度申报的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整体相似度为97.1%,立项依据相似度95.9%,研究内容相似度99.3%,研究方案相似度98.5%,创新点相似度100%。经调查,彭国星与余文琼都是花钱从网上“中介公司”购买申请书。
处理:取消彭国星和余文琼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2013年5月29日至2017年5月28日);给予两人通报批评。
罪4
冒名侵占他人成果
案例:北京某研究所刘志华(男)2011年度获得一项青年基金项目,在其研究背景中列了1篇发表在美国科学院院报上的论文。该论文第一作者为刘志华,标注的单位为哈佛医学院,但此刘志华为女性,非彼刘志华(男)。实际上,在这期间,两位刘志华都在哈佛大学做研究,刘志华(男)正好利用了这一点。
处理:撤销刘志华相关项目,追回已拨经费;取消刘志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给予刘志华通报批评。
罪5
抄他人项目申请书
案例:四川某大学万昌秀等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出版的专著《材料仿生与思维创目申请书的“项目的立项依据”新》第189页到191页抄袭他人部分。
处理:取消万昌秀项目评议、评审专家资格;给予万昌秀通报批评。
罪6
剽窃和伪造信息
案例:山东某大学任升峰抄袭剽窃他人已获资助项目申请书。经项目相似性检查系统比对,其2012年度基金申请书与其他人2008年度已获资助项目申请书高度相似:整体相似率95.1%,立项依据相似率95.95%,研究内容相似率99.2%,研究方案相似率95.4%,创新点相似率100%。同时,任升峰为展示他了解该研究领域的前沿,将申请书中10篇参考文献的出版日期变造成近年,并且将原资助项目主持人在美国的研究工作列为自己的研究成果。
惩处
将建科研诚信档案库
有专家表示,防止科研不端行为出现必须首先为科学研究创造良好的环境。如在成果评价方面应更注重科研人员的论文质量而不是数量;为研究人员提供更稳定、可持续的经费来源;加强早期科研职业道德建设,在大学中普及科研职业道德教育等。
惩治不力是科研不端行为频发的原因之一。目前我国尚无完整有效地防止和惩处学术腐败的法规。专家呼吁,要用“重典”治理科研不端和腐败,以儆效尤。
“监督委员会将会继续大力遏制科研不端行为,对不端行为"零容忍",对影响恶劣的案例坚决予以通报。”陈宜瑜说,同时要建立不端行为案件库和诚信档案库。
“科学基金对促进国家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负有重要责任。”杨卫说,基金委将对已经结题的基金项目进行公开,方便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