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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出口商品年底前免收检验检疫费

来源: 北京晨报  
2013-08-02 07: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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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质检总局昨天发出通知,201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检的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将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

  免收的具体项目包括:货物及运输工具检验检疫费,货物及运输工具鉴定业务费,安全监测及特殊检验项目收费,考核注册、签发证(单)、查验审核费,实验室检验项目和鉴定项目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此举是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相关要求做出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其间禁止各地以各种名义乱收费、违规收费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变相继续收费。

 

关键词: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免收责任编辑:尹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