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销售额不超2万元企业免征两税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据初步估算,此次免税将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预计年减税规模近300亿元。
“这减轻了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有利于小微企业更好的发展,有利于稳定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和惠及民生。”国家信息中心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牛犁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牛犁指出,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着下行压力,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税费高、劳动力成本上升等一系列困难和压力。在经济减速下行过程中,小微企业要比大企业承受更大的风险,但恰恰小微企业是创造就业的重要领域,所以无论是从稳增长的角度,还是从解决就业压力的角度,都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减税力度考虑到财政承受能力
对于此次减税政策,市场普遍叫好,但有一种观点认为,此项政策的力度不够大,受益面不够广,希望进一步提高标准,扩大范围。
对此,牛犁表示,2万元的免征点应该是政府专门调研企业整体情况,同时考虑到财政收入情况之后作出的决策。目前,经济在减速,企业效益不是很好,政府完成财政收入目标压力也很大,特别是上半年中央财政收入仅增长1.5%,完成全年7%的预算目标有压力,所以,全面普遍大范围的减免税费现在还是有难度。
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也指出,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往往需要充分考虑政策的协调和均衡性以及财政的承受能力。今年上半年,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在此背景下出台这一政策,凸显政府对小微企业发展、稳定经济增长、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重视和支持。在当前形势下,针对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实行免税政策,适用范围是适当的,措施是有力的,也是比较公平的。
该负责人认为,一方面,每个企业在发展初期,规模较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相对较低,生产经营的税收敏感度更高,对政策扶持的需求更大,同时,这些企业往往也最具有活力和发展潜力,“好钢用在刀刃上”,才能充分发挥减免税政策的扶持效果。从另一方面看,如果减免税规模过大,将会影响公共财政支出的规模,实际反而会削弱财税政策整体效果。(李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