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对80后的准夫妻,因性格不和走向分手结局。解除婚约,商谈返还彩礼,又因女方罹患重病陷入僵局。后经过法官调解,男方主动放弃诉求并给予女方10万元经济帮助。7月31日,该10万元已交付瑞安法院转交。
戴某,男,27岁,王某,女,27岁,两人同是瑞安人。
2009年7月,戴某、王某经人介绍认识,同年农历10月,双方举行订婚仪式。2010年农历1月,双方按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并开始同居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但生活的琐碎,很快让这对准夫妻陷入争吵的僵局,2012年农历12月,戴某与王某再次因小事争吵后,开始分开生活。后来,两家人就解除婚约及彩礼返还等问题,数次协商未果,事情一时陷入了僵局。
今年7月,戴某向瑞安法院陶山法庭起诉,要求王某返还彩礼。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王某没有到庭应诉,她的家人却情绪激动,多次来到法庭,向经办法官控诉戴某的种种不是。
经办法官敏感地感觉,案件的背后存在某种隐情。经过多方了解,事情的隐情,才浮出水面。
原来,戴某与王某分开生活后不久,王某就被确诊为严重的颅咽管瘤,四处求医后,治疗的情况并不乐观,王某的病情更是进一步恶化。
王某的家人认为,戴某与王某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依据农村风俗,摆过结婚酒就是夫妻。现在戴某不仅不管王某病情,提出解除婚约,还起诉要求王某返还彩礼,王某的家人不能理解,也无法理解。更别说,王家为治疗女儿病情四处举债,根本无力返还彩礼。
了解案件的全部情况后,经办法官耐心组织双方调解。
对戴某,经办法官劝说他感念同居“夫妻”情谊,尤其是在王某患难之时,应当伸出援手,而不是进一步激化矛盾。
对王某的家人,经办法官一边安抚情绪,一边对他们做细致的法律释明,戴某提出返还彩礼,在清理上虽然有点站不住脚,但在法理上,他的要求并无不当。
经过化解,最终,戴某主动放弃彩礼请求,并且愿意一次性支付王某10万元作为经济帮助。
7月31日,戴某将10万元交付陶山法庭,经由法庭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