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近日,记者采访发现,由于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临退休或已退休的官员,大量在慈善组织担任负责人,慈善组织“去行政化”难度仍然很大。
老干部进社团僧多粥少
原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局长方国平,在快退休时转到上海最大的慈善组织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任副理事长、秘书长。方国平说,为体现“去行政化”,他是辞去原行政职务转到市政协后,再担任现有职务。
一位西部省份的民政局长说,由于“僧多粥少”,本地区的慈善组织已很难再安排下老干部担任负责人,成了他最挠头的事。
记者采访发现,越是到基层,慈善组织由退休官员“挑担”的现象就越普遍,这在全国已是共同的情况。
破坏公平公开民间属性
老干部任职慈善组织,最被社会诟病的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任职时多是领导任命,选举也是走过场,使得一些地方的慈善组织成了老干部“俱乐部”;二是募捐时常以行政影响力影响捐助人,造成“以权募捐”的事实;三是捐款时缺少专业化知识和技能,慈善效果差。
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卢汉龙说,这些行为都破坏了慈善讲究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民间属性。从法理上看,退休官员不是不可以到慈善组织任职,关键是这些老干部转到慈善组织后,在使用行政、社会资源时应有法有规,要讲究“公益伦理”。
专家称担要职应参选
慈善组织任职的老干部分两大部分,专家认为,对于未在慈善组织的老干部,可按现代慈善标准严格要求,如任职慈善组织,今后首先需通过国家组织的社会组织工作师、会员管理师或劝募师等工作人员资格考试;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应公开参与招聘和差额选举;对于“以权募捐”和运用善款不妥的,要进行问责。
对于已在慈善组织任职的老干部,则可逐渐改变,慢慢消化。如可规定这些老干部在慈善组织任职的最大年龄,或是规定只能在慈善组织干满一届,再要任职则需参照“新人新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