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案件公布平台29日正式开通运行。
平台公布了“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西双版纳州旅行社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等12个竞争执法公告。
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任爱荣在当日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至今近五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工商总局先后收到大量涉嫌垄断行为的投诉举报材料,经梳理后进行了分类处理。对一些存在垄断苗头或者轻微垄断问题的行为,要求、督导当事人及时进行了整改;对一些重点案件,组织力量或委托地方工商机关进行了调查核实;对符合授权条件的案件,依法授权省级工商机关进行立案查处。
自工商机关立案调查第一件垄断案件江苏连云港混凝土垄断协议案到现在,五年来,工商总局积极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立案对利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调查;依法授权省级工商机关开展反垄断工作,目前已先后授权江苏、江西、浙江、辽宁、重庆、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黑龙江、广东、湖北、宁夏等省级工商局立案查处垄断案件23件,其中结案12件。
她说,中国《反垄断法》的一些规定比较原则,而实践中具体实施情况则比较复杂,需要制定相关规章或者指南,明确正当的权利行使行为和排除、限制竞争的滥用行为之间的界限,更好的指导反垄断执法实践,增强经营者对自身经营活动的预期性。因此,国家工商总局正在研究制定《关于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的指南》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