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据了解,为了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的创造活力,发挥好地方政府贴近基层的优势,促进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国务院对有关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废止《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对25件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决定》废止了《煤炭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取消“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后,专门规范煤炭生产许可的《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调整对象已不存在,予以废止。同时,相应修改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4部行政法规中有关煤炭生产许可证的规定。
取消“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从事报检业务注册登记”、“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从业注册”、“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企业注册登记”后,修改了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因取消行政审批项目,修改了15部行政法规。其中,因取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经营和业务活动审批需要修改的行政法规8部,涉及取消“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对外合作合同审批”、“社会力量设立的面向全国、跨国境和跨省区域的科学技术奖登记”、“对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及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合作办学机构聘任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核准”、“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境外商品期货交易品种核准”、“水文监测资料使用审查”。因取消“从事内河船舶船员服务业务审批”,还相应修改了船员条例的有关规定,改为只对从事海洋船舶船员服务业务进行审批,同时对法律责任作了相应修改。因取消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资质资格认定需要修改的行政法规4部,涉及取消“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企业指定”、“粮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资质认定”、“承担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的商业性保险机构和互助性保险机构的确定”、“船舶修造、水上拆解地点确定”。因取消市场准入行政审批需要修改的行政法规3部,涉及取消“开办烟草专卖品交易市场审批”、“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之间兼并、收购审核”、“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审批”、“设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审批”。
由于行政审批项目下放,修改了4部行政法规。根据下放“实验动物工作单位从国外进口实验动物原种登记单位指定”、“实验动物出口审批”、“外国文艺表演团体、个人来华在非歌舞娱乐场所进行营业性演出审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的规定,《决定》将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中这些审批项目的审批机关改为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将全民健身条例中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的机关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